(微观经济学)论述题: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2024-05-19 02:55

1. (微观经济学)论述题: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在微观经济学领域描述的是机会成本现象,如果追求鱼的鲜嫩,机会成本就是放弃熊掌的肥美.反之,追求熊掌的肥美,结果必然导致放弃对鱼的鲜嫩的追求。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如果想进大学深造,那么在18~22岁之间这段年龄,你就放弃了可以创业的机会。要知道,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就是大学读了一年后决定休学创业然后才成就了今日的微软帝国的。
机会成本现象表明:任何追求都不是毫无成本的,这个成本,就是机会成本。

(微观经济学)论述题: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2. 为什么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
直白翻译过来,意思是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
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义也是我所追求的,当这两种东西只能择其一时,那么我会舍弃生命而坚持大义。
但这句话本意不是说二者必然不可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取舍。这句话在生活中经常会用到。

扩展资料: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原文解析:
鱼是我喜欢吃的,熊掌也是我喜欢吃的;如果不能都吃,那么我舍弃鱼选择吃熊掌好了。生命是我所追求的,大义也是我所追求的,当这两种东西只能择其一时,那么我会舍弃生命而坚持大义。
虽然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当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时,我绝不会选择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固然是我所厌恶的,但当还有比死亡更可恶的事发生时,即使面临灾祸我也不躲避。
如果人心里没有比生命更看重的东西,那么凡是一切可以保全生命的手段中,又有那一种是不可用的呢?同样的,如果人们认为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又有哪一桩不可以干呢?
可见,虽然生存的理念非常必要,但追求的时候我们也会有所禁忌;躲避灾祸的想法固然合理,但却不是做人做事唯一要考虑的。
所以说人们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礼义”);人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这样的理念不只是圣贤才有,人人都有,不过圣贤能够不丢弃罢了。
一筐饭,一碗汤,对一个饿得要死的人来说,得到了就可活命,得不到就会饿死。可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别人吃,再饥饿的路人也不会接受;
若是用脚把饭踢给人吃,就算是乞丐也难以接受。可现在,有的人对万钟的俸禄却不问是否合乎礼义就去接受。其实,这优厚的待遇能为我带来什么?
难道就因为我从此就有了华丽的住宅、妻妾的侍奉和他人的叩拜?难道就因为这些楼庭、美人和巴结的出现,那些曾经相比死亡我们都拒而不受的东西就因此变得可以接受了?
有这道理吗?这样的做法只能表示一个人已经丧失了他心灵的本来面目,即“失其本心”。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3. 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怎样解释,为什么二者不能兼得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意思是只能取其中两样,不能同时拥有这两种东西.
  为什么二者不能兼得,是因为古代的时候鱼是比较昂贵的食物,平常百姓是很难吃到的,而熊掌则是比鱼更贵重的食物,如果要两者选择的话,肯定会选择熊掌啦~

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怎样解释,为什么二者不能兼得

4. 为什么鱼和熊掌不能兼得?什么意思啊?

此句含义的确如此。但是各位老兄好像没有读懂提问者的意思。依我看问题应该是“为什么不能同时得到鱼和熊掌?它们有什么关系?”。
因为几乎所有上过学的人都知道如上一句的含义。但知道为什么这么写的人好像不多。如下是我的答案:
熊好吃鱼。它捕鱼的方法就是用手掌拍击河里的鱼,使他被击到岸边。设想一下,一只熊刚好抓到一只鱼的时候,有个猎人出现。这时他有两个选择:1.把熊赶走得到鱼。2.趁熊吃鱼时,袭击并捕猎它。
熊凶残成性,捕猎它并不是件容易事。要得到熊掌必须以鱼为诱饵。要得到鱼,就得赶走熊(失去熊掌)故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语出《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意思是:鱼和熊掌都是美味,我都想要,但是二者不可能都得到,那我就取熊掌吧,生命和大义都是我想要的,但如果我不能二者兼得的话,我宁愿失去生命,以全大义。
孟子的话在告诫人们要重义,宁可舍生取义,但是人们往往忘记了这本来的意思,却津津乐道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虽然,这也是一个真理。
人不能太贪心,事情不可能让一个人占尽便宜,有所得必有所失,我们应该学会放弃次要的而顾着重要的。

5. 为什么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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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6.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有什么经济原理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选择都是有代价的,做任何事情都意味着要放弃某些东西。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任何决策都必须作出一定的选择,做人是需要成本的,有好的人生选择也有坏的人生选择却没有不要成本的选择,付出的成本太高就可能留下人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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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为什么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其原意是什么?

要得到熊掌必须以鱼为诱饵。要得到鱼,就得赶走熊(失去熊掌)。故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语出《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意思是:鱼和熊掌都是美味,我都想要,但是二者不可能都得到,那我就取熊掌吧,生命和大义都是我想要的,但如果我不能二者兼得的话,我宁愿失去生命,以全大义。 
孟子的话在告诫人们要重义,宁可舍生取义,但是人们往往忘记了这本来的意思,却津津乐道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虽然,这也是一个真理。 人不能太贪心,事情不可能让一个人占尽便宜,有所得必有所失,我们应该学会放弃次要的而顾着重要的。

扩展资料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
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正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
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鱼我所欲也

为什么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其原意是什么?

8. 为什么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兼得了有什么后果?

1、"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句话不是说一定不能兼得,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去从二者之间取舍。两者中也有好的东西不要拥有太多,不然就体现不出其价值所在,意在提醒人们在面对取舍时应该如何抉择。
2、成语“鱼与熊掌不可得兼”出自孟子《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翻译: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我只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

扩展资料
《鱼我所欲也》本文节选自《孟子·告子上》。《告子上》的主要内容是阐明“性善说”,即人性里天生就有向善的种子,所谓“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种善的天性,就是人的“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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