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的相关问题

2024-05-20 21:46

1. 证券法的相关问题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证券法的相关问题

2. 中国大陆证券法法律法规存在哪些问题?应如何改善?

就一个问题——不够严苛
首先,罚款太少,人家一家伙赚好几百亿,你就罚个几百万,违法成本太低;
然后,就是采用原告举证的原则,要证明一个人违法,需要原告举证被告有罪,而美国是由被告举证,被告必须想办法证明自己没有违法,这样难度就打得多了
还有,就是中国的法律太落后,人家的手段太高明
要解决这些问题,第一家大违法成本,罚的他倾家荡产,反正中国缺钱不缺人;第二就是采用被告举证的原则;第三就是规定,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手段、工具等,使用其他的必须经过审批,否则统统视为违法,要没收所有违法所得,同时罚的他倾家荡产,尤其是对外资或者有外资本净的。

3. 经济法,证券法中的问题

首先,A为甲公司高管,符合内幕交易人员的界定;同时他持有乙公司股份,在收购乙公司过程中,是甲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上市公司的收购方案符合内幕消息的界定。
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的证券,或泄露该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本题,甲为非法自己买卖。

经济法,证券法中的问题

4. 证券法思考题

1.某证券报社于1998年8月12日收到一封读者来信,反映某上市公司(下称A公司)存在下述问题并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1)A公司于1994年3月5日由B企业、C企业、D公司、E企业、F公司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A公司成立时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3600万元(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1997年8月4日A公司获准发行84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8月31日上市;此次发行完毕后,股本总额增至为人民币42000万元。A公司现时股本结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社会公众股所占股本总额比例的规定。
(2)A公司的发起人E企业在进行资产重组时,将所持A公司2000万股于1997年12月4日转让给G公司,从而G公司持有A公司的股份达到2050万股。此转让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发起人持股转让的规定,亦未经过A公司股东大会的同意;G公司也未向A公司、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作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3)A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价格自其1997年度报告公布之后,连续攀升,涨幅达60%,而近期受大势回落的影响,一跌再跌,比年报公布前的价格还低20%,而A公司未采取任何可以影响其股票价格稳定的措施,以致股民遭受重大损失。这是严重损害股民利益的行为。
(4)鉴于上述情形,建议国家证券主管部门宣布A公司为证券市场禁入者。
试分别评述以上各点,并说明自己的观点。
2.1999年7月,A国有企业(下称A企业)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拟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发行股票与上市。其拟定的有关方案部分要点为:A企业拟作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其他3家国有企业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于1999年9月前设立B股份有限公司(下称B公司)。各发起人投入B公司的资产总额拟定为人民币16500万元。其中:负债为人民币12200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300万元。B公司成立时的股本总额拟定为275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下同)。B公司成立1年后,即2000年年底之前,拟申请发行6000万社会公众股,新股发行后,B公司股本总额为8750万股。
如果上述方案未获批准,A企业将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C上市公司(下称C公司)。具体做法为:A企业与C公司的发起人股东D国有企业(下称D企业)订立协议,受让D企业持有的C公司51%的股份。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前,C公司必须召开股东大会通过此事项。在收购协议订立之后,D企业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收购协议在未获得上述机构批准前不得履行。在收购行为完成之日,A企业应当在30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为了减少A企业控制C公司的成本,A企业在收购行为完成3个月后,将所持C公司的股份部分转让给E公司。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A企业拟定的改制及股票发行上市方案中,关于发起人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公司成立的时间以及公司的资产状况是否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A企业收购C公司的做法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3.A公司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02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5亿元,其中流通股为6000万元;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4.5亿元。A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2003年7月,A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增发新股的申请,其申请文件披露了以下信息:
(1)A公司董事陈某2002年8月因在任职期间抛售所持A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2002年9月,A公司为其子公司向银行贷款3000万元提供了担保。
(2)A公司第一大股东B公司1999年以来向A公司累计借款1500万元,至今没有归还。B公司财务部经理吴某兼任A公司财务总监,A公司董事张某兼任A公司控股的C公司总经理。
要求:
(1)根据本题要点(1)所述内容,A公司董事陈某任职期间抛售股票的行为和A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构成本次增发新股的障碍?并分别说明理由。
(2)根据本题要点(2)所述内容,B公司向A公司借款的情形是否符合增发新股的规定?吴某、张某兼职是否构成本次增发新股的障碍?并分别说明理由

5. 有关证券的法律

   
  更新1:  1. 虽然双方无任何合约,但如果股评人是证监会持牌人,是专业人士,他(她)对自己所说所写要负责任吗? 2. 如果听众或观众因听信了股评人的话入市做买卖而导致损失,可以追讨股评人赔偿损失吗?
 , 更新2:  3. 如果我无理解错的话,答者的意思是:类似的实例,如果当事人无任何有效的合约,无任何证据,股评人虽然犯法,但都可以随意吹水,大众是无可奈何的。对吗?
 ,很难告      1.马经的评估是否准确,但不能告,除非专业责任赔偿      所谓专业责任 有分法律及行业内的批评    1.会计师 或考试评核的专业责任 (会计会    2.银行的专业责任 (银监)    3.股评人是没有责任的      a双方没有 offer ,没有代价形成的合约    b双方判断的合约,如我们都知股评人是没有专业资格的      所以不能以此作为合约上的赔偿条件,因为专业资格受保障,所以才吃香.      2010-07-13 22:52:47 补充:    双方都犯法, 以不诚实手法作出虚假陈述      如果他说的是失实陈述,是可以是赔偿的,但必须有一份合约支持,我指我和股评人之间的清楚合约没有厘定,专业责任赔不成立,这是邀约,如百佳说我的价格天下无敌,如发现,我以双倍赔,这不是一份完整合约,但如果有一份清楚讯息,我们设立一个基金,根据各种清楚条文,然后赔偿,即使是口头的或广告,而明确,我们可以尝试把他订为合约,只要受合约约束,便有机会赔了,因为连合约都冇,点赔      2010-07-13 22:55:59 补充:    如 a 君 杀了人,我们是照合约(赔),因为我们一出生便和 *** 签份原约,所谓法律就是,然后我们根据法律本身问题,列作侵权行为,但如果你在外地或公海杀人,我们就需要另立合约,中国香港 *** 未入管到,因为 没有 合约支持,私底下的约不能大过原约的。      2010-07-14 10:01:42 补充:    虽然双方无任何合约,但如果股评人是证监会持牌人,是专业人士      他不是专业人士,专业人士要有专业资格,如考试,受中国香港 *** 的试约束。    证监持牌人非专业,而且证监有没有rule 或law 约束﹐还有你们的合约没有代价支付,即使他被证监钉牌,你也不可以赔偿,因为没有 约束的合约支付你的赔偿金      2010-07-20 23:31:47 补充:    我再重新股评人是没有犯法的,我都话要有合约 合约呀 你明不明什魔么是合约的约束,吾好话佢犯法,犯法讲证明,如果有一定告得入。      2010-07-20 23:38:09 补充:    但都可以随意吹水,大众是无可奈何的      吹水是不构成犯法的,你在条街行,可以造成游荡罪,但如在某一点徘徊,对某些人构成威胁,如果你只是在条街行,没有对人造成影响,不是犯法,大众当然无可奈何,不过你可以用所谓大众一齐打佢,构成伤人罪,但只要没有证据,佢一样可以,我有一位同学系黑社会︳有一天返工被客 xxy,结果佢用麻包袋,call 朋友打佢,结果又系咁,犯法,当然,但我首先讲,佢没有犯法,你可以试用其他途径,      我以上声名 就犯法      因为在公众地方教人犯法或 私人也不可,所以 你吾好做,否则我有事,点极都吾明      2010-07-20 23:41:30 补充:    我知道有人犯法,但不报,其实又系有法可依      你要明 世界有一些法律用途不大,有一些用途冇用,但有一些没有犯法,要分的      你知吾知你隔邻被打劫,你是有责任报警,这不是见义勇为,而是市民责任,否则又犯法      你一年到晚,日日犯法啦,但任何野,都要讲根据、合约,否则点叫犯法,不过犯又点??, 

有关证券的法律

6. 证券法的法律责任

新《证券法》对违反证券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全面的修订,使之更加系统化,更具有可操作性。 《证券法》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证券违法行为主要有:(1)未经法定的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46项) 《证券法》规定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主要有:责令停止;责令改正;责令依法处理;责令关闭;退还资金;依法赔偿;取缔;撤销证券任职或从业资格;暂停或撤销相关业务许可;暂停或撤销自营业务许可;撤销证券业务许可;吊销公司营业执照;警告;罚款;依治安处罚条例处罚;没收;行政处分;刑事处分等等。其中,罚款有的是在一定标准内按一定比例罚款,最高达20%;有的按一定标准的倍数罚款,最高达5倍;有的按金额罚款,最高达人民币60万元;有的则是按其非法买卖的证券等值以下罚款等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人的措施。所谓证券市场禁人,是指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制度。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法收缴的罚款和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全部上缴国库。当事人对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违反《证券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为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等。

7. 证券法律业务的相关法律

为了加强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律师在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等活动中的执业行为,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律师法》,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和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业务管理办法》),此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证券法律业务的相关法律

8. 《证券法》律观察

2、证券的分类:(1)按照性质分为证据证券、凭证证券和有价证券三大类;(2)按照是否能给使用者带来收入分为有价证券和无价证券两大类;(3)按证券所载内容分为货币证券、资本证券和.货物证券。【摘要】
《证券法》律观察【提问】
2、证券的分类:(1)按照性质分为证据证券、凭证证券和有价证券三大类;(2)按照是否能给使用者带来收入分为有价证券和无价证券两大类;(3)按证券所载内容分为货币证券、资本证券和.货物证券。【回答】
证券的相关法律知识如下:1、证券的基本特征:(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3)证券是收益性权利凭证;(4)证券是风险性权利凭证。证券的相关法律知识如下:1、证券的基本特征:(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3)证券是收益性权利凭证;(4)证券是风险性权利凭证。【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