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吕才与玄奘辩的是什么内容

2024-05-18 12:12

1. 唐朝吕才与玄奘辩的是什么内容

对定“因明”!
“因明”,梵语是“hetuvidya”,读做希都废陀, 古印度人的因明定义是:考定正邪,研核真假的方法。窥基法师在《因明大疏》中说:“因乃诸法之因,明乃彻法之智,乃至万法之因,明了无碍。” 

玄奘在大慈恩寺译经之余,还至力于弘扬因明学。 

永徽六年(655年),奘门大德各依上师口义,竞造文疏,标榜才学,一时因明学风大盛。 

五月,译经僧栖玄法师,将因明二论抄送给好友吕才,并附书云:“此论极难深究玄妙,比有聪明博识,听之多不能解。今若复能通之,可谓内外俱悉矣。” 

吕才开卷阅读,一时难明义趣。栖玄便出言取笑他:“吕公研味于《六经》,精通百家学说,阴阳、律吕无所不晓。又听说你从来未读过《太玄》,诏问之下,须臾即解;连失传已久的周武《象戏》,你也能在一宿之间作图解释。但以你有限之心来穿凿那些外典尚可,至于甚深微妙的佛法,不是你看几次就能明白的。” 

栖玄的讥讽,却激怒了恃才傲物的吕才。这一对好友,由于儒释身分不同,信仰有别,在言戏之间,便是非蜂起,由此引起了一场关于因明学的论战。

玄奘就在大慈恩寺的东阁大殿上与吕才对定因明。 

玄奘一席千言,吕才心悦诚服,向玄奘大师当面道歉,谢罪悔过,并求皈依三宝。

唐朝吕才与玄奘辩的是什么内容

2. 唐初哲学家,音乐家吕才的传记资料,散见于什么古籍

旧、新《唐书》,杜佑 《通典》,刘知几 《史通》

3. 穿越到唐朝了,会什么乐器更吃香

琵琶
唐朝的几个后世闻名的音乐家吕才、白明达、李龟年等,都是琵琶圣手,应该是这个时代人们喜欢琵琶,他们才有可能有自己的一席之地。

穿越到唐朝了,会什么乐器更吃香

4. 唐代,吕才写的《因明注解之破译图序》,哪有全文?

  吕才一生著书很多,他出自儒家,而又不完全泥于儒家,其学术思想具有“以百姓心为心的”“异端”性质,“诸家共诃短之”(《新唐书》本传)。正因为如此,吕才的著述大都难容于世,大部散失,仅存的有:载于《旧唐书》本传中的《叙宅经》、《叙禄命》、《叙藏书》,以及《全唐书》辑录的《进大义婚书表》、《进白雪歌奏》、《议僧道不应拜俗状》、《因明注解之破译图序》(载于《大藏经》中)、《东皋子后序》等五篇著作。
  《叙宅经》
  易曰:“上古穴居而野处,後代圣人易之以宫室,盖取诸大壮。”逮乎殷周之际,乃有卜宅之文,故诗称“相其阴阳”。《书》云:“卜惟洛食。”此则卜宅吉凶,其来尚矣。   至於近代师巫,更加五姓之说。言五姓者,谓宫、商、角、徵、羽等。天下万物,悉配属之,行事吉凶,依此为法。至如张、王等为商,武、庾等为羽,欲似同韵相求。及其以柳姓为宫,以赵姓为角,又非四声相管。其间亦有同是一姓,分属宫、商;复有复姓数字,徵、羽不别。验於经典,本无斯说;诸阴阳书,亦无此语。直是野俗口传,竟无所出之处。唯按《堪舆经》云:“黄帝对於天老,乃有五姓之言。”   且黄帝之时,不过姬、姜数姓,暨於後代,赐族者多。至如管、蔡、成阝、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丰阝、郇,并是姬姓子孙;孔、殷、宋、华、向、萧、亳、皇甫,并是子姓苗裔。自馀诸国,准例皆然。因邑因官,分枝布叶。未知此等诸姓,是谁配属宫、商?又检《春秋》以陈、卫及秦,并同水姓;齐、郑及宋,皆为火姓。或承所出之祖,或系所属之星,或取所居之地,亦非宫、商、角、徵、羽共相管摄。此则事不稽古,义理乖僻者也。
  《叙葬书》
  易曰:“古之葬者,衣之以薪,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後代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礼》云:“葬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然《孝经》云:   “卜其宅兆,而安厝之。”以其顾复事毕,长为感慕之所;窀穸礼终,永作鬼神之宅。朝市变迁,岂得豫测於将来?泉石交侵,不可逆知於地下。是以谋及龟筮,庶无後难,斯乃备於慎终之礼,曾无吉凶之义。   暨近代以来,加之阴阳葬法,或选年月便利,或量墓田远近,一事失所,祸及生人。巫者利其货贿,莫不擅加妨害,遂使葬书一术,乃有百二十家,各说吉凶,拘而多忌。且天覆地载,乾坤之理备焉;一刚一柔,消息之义详矣。或成於昼夜之道,感於男女之化,三光运於上,四时通於下,斯乃阴阳之大经,不可失之於斯须也。至於丧葬之吉凶,乃附此为妖妄。   《传》曰:“王者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经时而葬,士及庶人逾月而已。”此则贵贱不同,礼亦异数。欲使同盟同轨,赴吊有期,量事制宜,遂为常式。法既一定,不得违之。故先期而葬,谓之不怀;後期而不葬,讥之怠礼。此则葬有定期,不择年月,其义一也。   《春秋》又云:“丁巳,葬定公,雨,不克葬。至於戊午襄事。”礼经善之。   《礼记》云:“卜葬先还日者,盖选月终之日,所以避不怀也。今检葬书,以已亥之日,用葬最凶。谨桉春秋之际,此日葬者凡有二十馀件。此则葬不择日,其义二也。   《礼记》又云:”周尚赤,大事用日出;殷尚白,大事用日中;夏尚黑,大事用昏时;“郑元注云:”大事者何?谓丧葬也。“此则直取当代所尚,不择时之早晚。《春秋》又云:郑卿子产及子太叔葬郑简公,於时司墓大夫室当葬路,若坏其室,即日出而堋;不坏其室,即日中而堋。子产不欲坏室,欲待日中。子太叔云:”若至日中而堋,恐久劳诸侯大夫来会葬者。“然子产既云博物君子,太叔乃为诸侯之选。国之大事,无过丧葬,必是义有吉凶,斯等岂得不用?今乃不问时之得失,唯论人事可否。《曾子》问云:”葬逢日蚀,舍於路左,待明而行,所以备非常也。“若依葬书,多用乾、艮二时,并是近夜半,此则交与礼违。   今检礼传,葬不择时,其义三也。   葬书云:富贵官品,皆由安葬所致;年寿延促,亦由坟陇所招。今按《孝经》云:”立身行道,则扬名於後世,以显父母。“《易》曰:”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仁。“是以日慎一日,则泽及於无穷。苟德不建而人而无後,此则非论安葬吉凶,而论福祚延促。臧孙有後於鲁,不关葬得吉日;若敖绝祀於荆,不由迁厝失所,此则安葬吉凶,不可信用,其义四也。   今之丧葬吉凶,皆依五姓便利。古之葬者,并在国都之北,兆域既有常所,何取姓墓之义?赵氏之葬,并在九原;汉之山陵,散在诸处。上利下利,蔑尔不论;大墓小墓,其义安在?及其子孙,富贵不绝,或与三代同风,或分六国而王。   此则五姓之义,大无稽古,吉凶之理,何从而生?其义五也。   且人臣名位,进退何常?亦有初贱而後贵,亦有始泰而终否。是以子文三已令尹,展禽三黜士师。卜葬一定,更不回改,冢墓既成,曾不革易。则何因名位,无时暂安?故知官爵宏之在人,不由安葬所致,其义六也。   野俗无识,皆信葬书,巫者诳其吉凶,愚人因而徼幸。遂使擗踊之际,择葬地而希官品;荼毒之秋,选葬时以规财禄。或云辰日不宜哭泣,遂莞尔而受吊问;或云同属忌於临圹,乃吉服而不送其亲。圣人设教,岂其然也?葬书败俗,一至於斯,其义七也。
  《叙禄命》
  谨桉《史记》:宋忠、贾谊诮司马季主云:”夫卜筮者,高谈禄命,以悦人心;矫言祸福,以尽人财。“又按王充论衡云:”见骨体而知命禄,睹命禄而知骨体。“此即命禄之书,行之久矣。多言或中,人乃信之。今更研寻,本非实录。   但以积善馀庆,不假建禄之吉;积恶馀殃,岂由劫杀之灾?皇天无亲,常与善人;祸福之应,其犹响影。故有夏多罪,天命剿绝;宋景修德,妖孛夜移。学也禄在,岂待生当建学?文王忧勤损寿,不关月值空亡。长平坑卒,未闻共犯三刑;南阳贵士,何必俱当六合?历阳成湖,非独河魁之上;蜀郡炎燎,岂由灾厄之下?今时亦有同建同禄,而贵贱悬殊;共命共胎,而夭寿更异。   桉《春秋》:鲁桓公六年七月,鲁庄公生。今检长历,庄公生当乙亥之岁,建申之月,以此推之,庄公乃当禄之空亡。依禄命书,法合贫贱,又犯句绞六害,背驿马生,身克驿马,驿马三刑,当此生者,并无官爵。火命,七月生,当病乡,为人?弱,身合矬陋。今按《齐诗》讥庄公”猗嗟昌兮,颀而长兮。美目扬兮,巧趋跄兮。“唯有向命一条,法当长命。依检《春秋》,庄公薨时,计年四十五矣,此则禄命不验一也。   又按《史记》:秦庄襄王四十八年,始皇帝生。宋忠注云:”因正月生,为此名政。“依检襄王四十八年,岁在壬寅。此年正月生者,命当背禄,法无官爵。   假乖禄,合奴婢尚少。始皇又当破驿马生,驿马三刑,身克驿马,法当望官不到。   金命,正月生,当绝下。为人无始有终,老而弥吉。今检《史记》,始皇乃是有始无终,老更弥凶。唯建命生,法合长寿,计其崩时,不过五十。禄命不验二也。   又检汉武故事,武帝以乙酉之岁七月七日平旦时生,亦当禄空亡下。依禄命书,法无官爵,唯向驿马,尚隔四辰,依禄命法,少无官荣,老而方盛。今检《汉书》,武帝即位,年始十六。末年已後,户口减半,禄命不验三也。   又桉《後魏书》云:”孝文皇帝皇兴元年八月生。“今桉长历其年岁在丁未,以此推之,孝文皇帝背禄背命,并驿马三刑,身克驿马,依禄命书,法无官爵,命当父死中生,法当生不见父。今检《魏书》,孝文皇帝身受其父显祖之禅。   《礼》云:”嗣子位定,在於初丧,逾年之後,方始正号。“是以天子无父,事三老也。孝文皇帝受禅,异於常礼,躬为天子,以事其亲。而禄命例云,不合识父,禄命不验四也。   又桉沈约《宋书》云:”宋高祖癸亥岁三月生。“依此而推,禄之与命,并当空亡。依禄命书,法无官爵,又当子墓中生,唯宜嫡子。假有次子,法当早死。   今检《宋书》,高祖长子,先被纂杀,次子义隆,享国多年。高祖又当祖禄下生,法得嫡孙财禄。今检《宋书》,其孙刘劭、刘?,并为纂逆,几失宗祧,禄命不验五也。
  楼主,怎么办?嗯.......找不到。吕才写的只有这三篇了。
  O(∩_∩)O

5. 周易八字合婚,如何从八字看哪些人不适合结

合婚是传统八字预测学的重要内容之一,而且影响极广,现在还不时遇到请求合婚的求测者。婚到底能不能合,如果能合又怎么合呢?要弄明白这个问题,恐怕首先要弄清什么是合婚。合婚就是把两个男女的八字放到一起让预测师看看他们的婚姻质量如何,能不能白头到老。这个“合”是让预测师看,是预测,决不是“制造”。而在一般人的观念中恰恰在这个根本问题上出现误解:误认为通过预测师的合可以“制造”一个美满的姻缘。
古人的合婚之法大体有这么几种:一是神煞法,就是根据八字命局存有的所谓的神煞合。男命八字中有某某神煞是克妻的命,女的不能嫁他;女的八字中有某某煞克夫,男的不能娶她。这样的合婚法现在除了极少数农村地区外已经基本绝迹了。二是属相法,就是用男女年支之间的关系来定。据说男女间的年支害婚姻就不行,冲不行,刑也不行。三是年柱法,就是用年柱两个字的关系来看某男女婚姻吉不吉。年柱天合地合婚姻吉,相生吉,天克地冲凶,相克凶。四是用神法。就是男女八字命局的用神互帮婚姻为吉,相克为凶。
结合预测实践看,这几种办法都必须坚决抛弃。一句话,没用,害人!那八字究竟能不能合婚呢。我看叫合婚可以,但要改变它的内涵。合婚,决不是某人的婚姻不吉叫预测师给合一下就变吉了。天下没有一个预测师有这么大的本事。合是预测,而不是“制造”。如果某人确实叫预测师合过婚,而且婚姻也确实好,那是他(她)的婚姻本来就好,并不是合的结果。想改变命运,现在能做到的只能在程度上加大或缩小人的吉凶,而且这个程度还很有限。从根本上是做不到的。那么我们在平时预测时怎么为人合婚呢?我的经验是根据以下几个原则来办:
1、 看两个人的八字,只要两个人的八字和年运在婚姻上显示的都是吉的信息,那他们的婚姻就肯定很好。你可以打包票他们是好婚姻。
2、 如果男女两个人八字显示的婚姻信息都凶,再合也解不了他们的婚灾。合的目的是不出离婚的事,中国人讲究白头到老。那怎么办呢?这里边有几种情况:两个年轻人来合婚,感情已经如胶似漆,但从命运看40岁要离婚。怎么办?总不能劝他们不结婚或者40岁以后再结吧。最多告诉他们40岁后有感情风波,到时候注意就完事了。假如两个年轻人来合婚,看他们结婚就要闹离婚,那不妨劝他们过了最不好的年结婚,也可以和他们说清楚的。至于人家怎么办是人家的事。预测师能做到这一步就不错了。
3.在预测中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我和他(她)能结婚吗?我和她(他)有缘吗?实际上没有一个预测师能从八字中看出这个八字所代表的人和张三或李四结婚。最多能说说对方的一些特征。遇到这样的问题,可以用两个八字婚姻信息是否同步来处理就行了。如两个人感情好的年份都好,凶的年份都凶,那自然是有缘的。如信息很不一致,绝对无缘。还有婚外情的情况。也要根据这个原则断。
生肖属相合婚法
此法认为:凡男女出生年的年支相刑、相害、相冲者不宜婚配,相合、相生者宜婚配。如丑戌相刑,丑年生者不宜与戌年生者婚配;子未相害,子年生者不宜与未年生者婚配;子午相冲,子年生者不宜与午年生者婚配;寅亥相生相合,寅年生者宜与亥年生者婚配。(余者类推)这种方法简单地从双方四柱的年支生克冲合刑害关系合婚,忽视二者命局的整体配合,显然是片面、粗糙而不足取的。
神煞合婚法
此法以唐朝吕才神煞合婚法为代表,以男女双方原命局的神煞为依据进行合婚。此法在命学界素有争议。特别是明朝张楠对其痛加批驳曰:“只以男女命浪立数目,配合相成,名曰合婚。妄立天医、福德为上婚,游魂、归魂为中婚,五鬼、绝命为下婚,其谬甚矣。安可只以男女二年命,舍去月与日时,而能论人婚配者乎?若有是理,则天下之议婚者是俱择上、中二婚者而配之,择下婚者而舍之,其法甚易而不难,宜乎天下无失夫之妇,丧偶之男矣。夫何后世又有孤霜之患者?份虽出于宿世之所定,亦由于议婚者之不明也。然论婚之礼,人道之端,亦不可不慎也。其理当何如耶?但当看男命,带比肩、劫财重者,必择女命带伤害、食神重者配之。若女命带伤官食重者,必择男命带比肩、劫财重者配之。此合婚之正理,岂可以吕才上中下三婚无根之说,无据之理而设人之婚配也耶?吕才说之谬,不足信明矣。”但批驳归批驳,直至今天,仍有一些批命者沿用吕才之法,并且在某些方面还有一定程度上的准确性,这说明此法多少有些值得研究的内核。张楠提出的比劫食伤相配之法,虽有一些道理,但也未免过于简单、粗糙,尚需补充完善。
其他方法
1. 双方年柱或日柱干支相配(宜生合、忌冲克)
2.夫妻星相配(正财配正官、偏财配七杀)
3.年命相配(宜纳音相生)。
无论哪一种方法,都多少有可取之处,但都不够完善。正是由于上述合婚法则的缺陷,再加上批命者技术水平的局限,往往将不宜配合的怨偶扯在一起,而将适宜婚配的佳偶无情拆散。错误婚配造成的悲剧将如影随形地缠着命主走完痛苦的婚姻旅程,岂可当儿戏视之??
尽善尽美的合婚方法
合婚的目的是为使婚配双方都尽可能趋吉避凶,最大限度地改良婚姻运势。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依靠合理的合婚方法。前面说过,婚姻的实质是男女人体五行气场的亲密组合,要使婚姻产生良好的命理效应,就必须使这种经过组合的人体五行新气场对双方都有益无害。五行之气看不见摸不着,怎样才能判别其是有益还是有害呢?这只有从双方的命运全局入手进行分析。从命理的角度讲,合婚应尽可能达到以下标准:
(一)、双方的命局组合后互不伤害对方命局中的用神。
(二)、一方的命局忌神最好可转化为对方命局的喜用神;退而求其次,一方命局的忌神能被对方命局所克制。
(三)、一方命局中的喜用神力量不足而另一方命局五行恰好能对其补益。
(四)、双方命局组合后互不伤害对方命局原有的富贵福寿之气。
(五)、双方命局组合后互不伤害对方命局原有的子女星。
(六)、双方的行运最好能相互补益。
(七)、双方性格不求相同但求相啮合。
(八)、双方年龄寿数基本上能匹配,以避免中年丧偶的悲剧。
以上八条都能从命局中推断,这是命理意义上的合婚。当然,男女婚配还应考虑其他命理的因素。如伦理道德、民俗习惯、法律法规、情感基础等等。(这些是属于社会学家研究的范畴,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
在当今社会,婚姻大多是自主和自由的,婚姻大多萌芽于男女双方的爱情。恋爱是婚姻的前奏,而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恋爱、婚姻观,但一般情况下,大多是从感情、色欲、物欲、时俗等几方面进行考虑的,而很少有人从命理的角度去考虑二者婚配的合理程度。待请人合婚时,双方的感情已趋向成熟,相互都已有结合的意愿,这时去合婚,恐怕已不是最佳的时间了,因为如果命理认为适宜结合,倒是皆大欢喜;如果命理认为不适宜结合,双方则会陷于感情与命理的矛盾之中——分手又舍不得,结合又怕带来不幸;热恋中的情侣,往往会为了爱情而不顾一切,即使是合理的命理建议,他们也会置之不顾,而违背五行法则最终难免受到五行法则的惩罚。这样结合的夫妻,无论感情有多深,最终逃不过“悲壮”的结局。所以双方最好是在能合能分的初恋之时,通过合婚从命理上去寻求双方今后的婚配是否适宜的答案。合婚的目的和作用就是一个利用命运规律趋吉避凶,改良婚姻运势。命理上的选择和爱情上的选择有时是不同步的,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怎样取舍,就看当事人自己的决定了;从这个意义上讲,婚姻在一定程度上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
八字合婚的困境
目前,因为八字合婚也带来了许多问题,从而令其陷入了一个困境。情况有四种:
第一种情况:
对方家长合过双方八字发现不是适合而坚决不同意自己孩子与心爱的人结婚。
第二种情况:
自己家长合过双方八字发现不是适合而坚决不同意自己孩子与心爱的人结婚。
第三种情况:
合过八字之后,男女双方都不同意自己孩子与心爱的人结婚。
第四种情况:
当事人自己对命理(其实更多的只是懂得一点生肖相克的知识)有所了解,看到有生肖相冲克的人追求自己,就直接拒绝。
相当于而言,前三种情况比较多,第四种情况相对少一些。
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含辛茹苦把子女抚养大,希望子女能婚姻幸福,这种心情绝对值得尊重和理解。只是,子女就痛苦了,特别是错判八字棒打鸳鸯的情况下。两个人感情好好的,仅仅因为父母介意双方生肖不合而分手,太冤了。
在第一种情况下,甲方父母的拒绝无疑是正确的。实际上,即便父母不反对,双方也会因为其他原因而不可能走到一起。
注意这里有一个悖论或者说死循环:八字或曰命运注定两个人八字不合不适合结婚,而甲方找人看了乙方八字之后发现了双方不适合结婚,然后拒绝双方结婚。这样,这种拒绝恰好应证或者说成全了八字命运的注定。这样说,是不是有点绕口?这种情况下谁是因谁是果很难区分,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十有八九的情况下,这两种人不可能结婚,除非是其中一方已经离过婚等特殊情况。
对于第二种情况,甲方父母拒绝乙方,多少有点冤枉乙方了,试想想:你自家孩子自己本身都是要离婚的命,十有八九会找到另外一个要离婚的人,你有什么理由去拒绝或者说嫌弃对方?但是很多父母并不了解这个道理(即:一个要离婚的八字,十有八九会找到另外一个要离婚的人)
对于第四种情况,我感觉无可厚非,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比如父母的反对),甚至还值得提倡。
尽管很多家长包括一些算命先生合婚只是简单根据生肖的冲克,尽管这种以生肖冲克来合婚的方法并不全面甚至有时会误判“误杀”,尽管生肖冲克的人结婚很多时候并不是一定会有问题(但是的确比较容易有问题,特别是中晚年),但是如果能在最开始接触的时候,就注意回避这种冲克,又有何不可??
除非你们两个人真真正正是一见钟情,誓死非对方不可;或者你们双方父母很开明不在乎这个;或者你们性格(包括经济能力等)足够独立,能够成功说服父母或者摆脱父母的影响。两个人刚刚开始接触时,谈不上什么深情厚谊,这个时候悬崖勒马总比后来家长苦苦反对或以断绝关系或以死相逼来阻止婚姻要好多了。
从周易预测学探究“八字合婚”合理性
“八字合婚”属于中国周易预测学范畴。中国预测学的研究对象极为广泛,它包括对天体运行及其规律的预测,例如:1933年,西方天文学家对冥王星的发现,证明了中国已有的”九星之说”的准确性;还包括对地理空间的预算和测量,从考古发掘的大量秦汉时代随葬的地图资料和民间至今流传的阴阳府宅建筑风水学得到证实;另外,关于”国运”的预测常常是在朝以及谋求当朝者的热点,民间少有问津。而有着广泛群众基础的莫过于茶前饭后所谈论的人生”命运”,这就是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基于命运的把握重点探讨家庭和婚姻问题,也就是中国传统婚配预测方法的”八字合婚”。预测的对象是一个个过去的和现在的以及未来的,熟悉的或者是素不相识的活生生的人,有着性别差异的男人和女人,有着年龄和出生地域差别的各种人。当然,预测对象主要是中国人以及韩国、日本和东南亚地区汉文化圈的社会群体。
根据阴阳五行与天干地支的对应关系,映射出天、地、人三位一体的人生命理运行基础,在”十月怀胎”先天之数和”呱呱坠地”后天定数之间的那一个基本点上,就决定了特定时空的人生命理格局和运行轨迹,再结合时空的流变,便能够验证和预测命运的富贵贫贱和好恶得失。以”子平之法”建树的四柱及其基本的命理格局而形成的方程式,变化万千:出生的年、月、日、时以天干地支”六十花甲子”记数,立四柱有八个字,所以这是被称为”八字”的由来;一年有十二个月,一个月有三十余日,一日有十二个时辰,另外,细推之的话,一个时辰又有八刻;依据排列组合方法计算,大体上基本命理格局就有五十余万种,以”财”“官”“印”入格局的称为”正格”,不入格局的为”变格”;仅以日柱为主,结合其它三柱则有1296万种变化;再加上出生地的地理方位和预测时的年、月、日、时的变数,人的一生将会以14亿以上的成方进行不同形式的符号变化;以及”大周天”和”小周天”的时代运程考虑,真是一个宇宙之数。如果真正了解和把握这些符号”基因”复杂组合的结构和规律,理解他们之间的矛盾关系,这就不仅仅是一个人生命运预测的游戏,而是一个超出围棋二维空间变化的平面几何图形之上的多维立体世界。试想一个家庭,一个群体以及全社会的构成将是怎样的组合变化呢?由此可见,易理的博大精深,感悟始得三味:探索的无止境、认识的科学性和理论的简约化,也就是”变易”之易,”不易”之易和”简易”之易,因此,它被称为”宇宙代数学”甚为恰当。
“八字合婚”只是中国预测学中的一个层面;也只是”合婚”问题诸多方法之中的一种方法。具体的预测方法和基本内容有多家版本。我国八字命理学导师许先潮曾经就该问题分几个层面进行剖析:首先是”四柱立命”,依据年、月、日、时的天干地支以成天地之数,求出地支遁藏的人元以立”三才”,观其五行盛衰余缺,结合胎元和胎息的推断,可知”本命”大概;然后,”推排大运”,依据男女阴阳生年决定月令干支顺逆,再依据季节变换算出运程岁月;其次,结合”流年神煞”,以求祸福得失,人生轨迹的变易;另外,”六亲旺衰”、”喜神类聚”、”恶煞辩证”、”性命格局”、”命理诗赋”等基本的原理和定理共同构成一个完整而又依据具体情况变化着的方法系统。许先潮把天、地、人划分为宇观、宏观和微观三观系统,通过阴阳五行和春、夏、秋、冬季节变换,以及东、西、南、北、中等方位空间和旺、相、休、囚、死等自然的生长规律,构成”天人合一”的动态立体系统的世界观,也为中国预测学提供了方法论。如若把四柱八字预测作为命运的宏观预测研究系统的话,那么,中国预测学便是它的宇观预测研究系统,而”八字合婚”便是它的微观预测研究系统。
命运的把握自古以来主要探讨的主题除探讨自身状况之外,主要是研究”财”、”官”、”学”、”印”和”比”五个层面,它们是生命之源,立身之本。”财”也同时被称为”妻财”,这在私有制社会里,妻子和财产均属于私有之物;在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下,妻子和财产仍然不能归为公有。尤其是在封建社会男尊女卑”嫁一而终”的时代,积极寻求和美婚姻的方法促进了”八字合婚”研究的发达。”八字合婚”也就是主要研究”妻财”的问题。民间”换贴子”的习俗,就是未婚男女家庭之间互换”生成八字”的活动。双方根据四柱八字预测男女命运和性情,合则订婚以至嫁娶。”因命择偶”就是根据本命阴阳五行盛衰寻求与对方的”和合”与”互补”,如有六字相合便是”天作之合”前世姻缘;”知运嫁娶”就是根据男女双方运气的变易寻找最佳订婚和结婚的具体时间;”年推属相”就是根据一方的生年属相推断对象一方的生年,原则是天地人”相合”或者是”相生”,”相克”或是”相害”则很难成亲,成则不久就会离异;”月定方位”就是根据一方的出生月份推算对象一方的出生地;”日解性情”就是根据日柱预测与对方的感情关系,是互利还是冲突;”时测后人”就是根据时柱的强弱预测结婚后是生儿还是育女,后人是否可靠。
上述预测是否灵验,主要看预测者的易理基础是否扎实,有着良好的悟性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当然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被预测者提供的出生时间和地点以及性别是真实的和准确的。否则何谈“合婚”?
研究价值和意义
“八字合婚”是中国传统婚配制度的组成部分,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广泛的群众基础,不仅是一门”玄学”,更是一门”显学”。乡村老区亦能言八字,达官显贵居之不疑,可见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块玉石,尽管有着”封建糟粕”的瑕疵和对”迷信”的恐惧;它是中国社会与家庭婚姻问题的矿藏,有待于开发服务于当今民众和未来社会。”我们似乎生活在一个被爱欲、情涛、性乱、婚变所包围、所浸染的世界,传统美德在缺失,社会规范在失序,人际亲情在疏远。”⑥探讨它的社会价值的实质性问题,必须返回到对人生和命运的认识这一宏观系统中去。
首先,需要回答的就是是否存在”命运”?不承认命运存在的人大有人在,各种各样的批判都有,最简单的就是否定它的存在;如若承认它的存在,就要回答的是它是否可以被认识,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哲学问题。南京八字命理学名家许先潮直言:“如何认识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问题,认识的对错是一个认识技术水平高低的问题”。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模棱两可的”文断”和完全清晰判定的”武断”是中国传统预测学中的两种预测模式和风格,两种断定都是基于经验主义的认识,”文断”的原因就是对自己的预测拿不准,常常流于江湖之道,不为人们信服;而”武断”的增加,特别是对毫不相识的请求预测者已经历过的事情,发生和存在的时间和空间的准确断定,会让人感到”灵验”和”神算”,那么,对未来将要发生一切的预言,也会变得”迷信”起来。
其次,必须解决的问题是”命运”是天定还是人定?”死生由命,富贵在天”的”天命”观,是孔子常常遭到批判的主要思想。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人与自然的关系决定了孔子的认识水平已经达到了相对的高度。人的能动作用也只有在充分认识了命运之后,才能更好地把握人生,”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也就成了后世预测者的重要法则,这里存在着”天命”与”人命”的对立和统一。先天的命运轨迹和后天的人为努力密切的结合在一起,也可以说:命运天定,成事在人;谋事法自然,成事自在人。命运预测被称为”劝人向善的学问”是有它的道理。
再次,命运预测的符号与它的代码基因问题。在因特奈特网络信息发达的今天,研究这一中国古老而具有传统特色的问题,有着科学现实的意义。”二进制”、”十进制”、”十二进制”和”六十进制”,都得到必需的运用;也正是它们的运用,才使准确地预测特定的时间和空间,特定的命运轨迹和性情成为可能。
最后,不得不谈一下它的学术意义。”八字合婚”的研究将是在新时代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如同冬日里的朝阳负重迷雾;它的研究也为家庭社会学开辟了一个古老而又崭新的领域,如同探索历史长河的源头;它的研究对现实世界婚姻家庭的良性运行做以探讨,如同天下有情人新婚之禧得到永恒祝福。

周易八字合婚,如何从八字看哪些人不适合结

6. 高唐县的名人

春秋时期音乐家绵驹,齐国大将盼子,东汉鲁相乙瑛,三国魏相华歆,唐代大思想家、著名学者吕才,清代三省总督朱昌祚等历史名人辈出。当代国画大师李苦禅,山水画巨匠孙大石,著名画家谢家道、韩静霆、李燕等都是高唐文化艺术的杰出代表。华歆(157-231),字子鱼,高唐县涸河乡人,东汉末年举孝廉,授朗中职。大将军何进辅政时,华歆为尚书郎。 吕才(600-665),高唐县清平镇人,唐代著名学者。制造的管乐器“只八”,并著有勘正《阴阳书》。 杜潜(1522-1566),高唐人。明朝进士,初为户部主事,后升为山西左布政使,任蓟洲兵备道员时期,领兵抗击倭寇,镇守今河北省长城以内、东至山海关、西至居唐关之间的天津市以北地区。 杨顺天(1866一1899),高唐县张大屯乡后杨庄人。义和拳著名领袖。气功好,并擅长书法,后去北京受戒遂成为名僧。 王立言(1862-1900),高唐县琉璃寺乡王莫庄人。义和拳运动时,为拳众出谋划策,人称“王宰相”。 于清水,义和拳早期领袖之一,高唐县琉璃寺乡郝庄人,死时年仅30岁。 李苦禅(1899-1983),原名李英,号励公,高唐县三十里铺乡李奇庄人,当代杰出的书画艺术家、书法家、美术教育家。在国内素有“南潘北李”之称,在国际上也颇有盛誉。 孙瑛(1919-),名大石。高唐县三十里铺乡河崖孙庄人,爱国归侨。著名山水画家。

7. 关于尺八起源,一说,是中国新石器时代的骨笛,一说,是起源于印度,到底是哪个?

尺八是笛子的一种,而笛子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九千年前的骨笛,在贾湖文化遗址出土的七孔骨笛是世界上最早的管乐器。最初笛子的名称叫涤;到唐代才出现尺八,后来传到日本,成为日本古典音乐的代表乐器之一。至今中国只有闽南的南音音乐仍保留为主要乐器。 (一) 尺八,汉笛与魏晋长笛的传承 尺八是我国古代的一件重要吹奏乐器。如今提起尺八,知道的人已为数不多,熟悉它的人就更少。关於尺八,《中国音乐辞典》有如下说明:“尺八,古代吹奏乐器。唐代已出现,相传吕才善制此器”。若对这段文字细加推敲,就不难发现这段文字并没有把问题说明白。例如,善制尺八的吕才,乃是隋唐时期的人。据《旧唐书》和《新唐书》的记载,他於贞观3年之前就已制作出一套(十二支)“与律谐契”的尺八。由此可见,“唐代已出现”一语,并没有把尺八出现的具体时间说清楚。实际上尺八这种乐器,唐朝之前就早已存在,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唐以前叫笛,唐代始有尺八的称谓。 吕才之所以要制作尺八,乃是为了正雅乐;吕才所设计的尺八,乃是对魏晋长笛的继承和改进;至於魏晋长笛,实乃是汉笛的发展,汉笛又是京房对羌笛的改进。关於羌笛和汉笛之间的关系,东汉著名学者马融(79—166)的名篇《长笛赋》,可以作为证明。马融的《长笛赋》写道: 近世双笛从羌起,羌人伐竹未及已。龙吟水中不见己,截竹吹之声相似。 剡其上孔通洞之,裁以当簻便易持。易京君明识音律,故本四孔加以一。 君明所加孔后出,是为商声五音毕。 马融认定汉笛是从羌人那儿传过来的。按马融的说法,羌笛原本四孔(四孔是指连同被称作笛体中声的底孔在内,实际上只有三个指孔)。京房(前77—前37)在这种羌笛上加了一个后出孔,并将这个音孔奏出的音定为商声,从而使它能奏全宫、商、角、徵、羽五声。从“君明所加孔后出”的说明又可知,汉笛和羌笛一样,都是竖吹的笛。把后出孔定为商声,据说是因为“古笛筒音尚角”的缘故。 马融所说的双笛,除《长笛赋》中通篇所咏的用於“雅乐”的长笛而外,另一支为何种笛,未见交代。这种长笛,魏晋时期不仅延续了下来,而且又有了重大改进。原先经京房加孔的笛,只有四个指孔,只能奏出五声;而魏晋长笛已有了六个指孔,能奏全宫、商、角、变徵、徵、羽、变宫等七声。此外,魏晋长笛的筒音(笛体中声),已不再是角音,因此荀勖於泰始十年(西元274年)制定笛律(即“荀勖笛律”)时,将按照他的笛律制作的笛(即“泰始笛”)的筒音(笛体中声)定为“角”,并说,“角声在笛体中,古之制也”。 这儿附带说一句,关於笛子的起源,《周礼�6�4春官》就有“笙师掌教吹竽、笙、埙、龠、箫、篪、笛、管”的记载,若此说可信,那麼笛本身就是汉族乐器。不过周代的这种笛,到了汉代可能已经绝迹,否则不会又有许多新的说法。至於汉代出现的笛,除了羌笛传入说而外,又有张骞出使西域带回的说法,以及汉武帝时人丘仲造笛的说法。这些说法孰是孰非?笔者以为,可能全都正确。原来我国汉代以前,无论横吹还是竖吹的,统统都叫作笛,就同很多弹拨乐器于魏晋时期都被叫做琵琶一样。《周礼》所述之笛,丘仲所造之笛,张骞从西域带回之笛,我们无法判断它们为同一种样式。若不是同一种样式,它们之间又有些什麼区别,由於文字记载不详,笔者不敢妄加评论。但是马融《长笛赋》中所说之笛,其样式就比较明确,故而可以断定它是魏晋长笛的前身。 至於汉魏时期的竖“笛”,常被今人误认作“箫”。例如《中国音乐词典》“箫”条下的释文就说:“也称洞箫。单管,竖吹。汉代陶俑和北魏云岗石窟雕刻中已有吹箫的形象。”就因为这一缘故,上海博物馆将馆藏的“古代雕塑”编成了《中国古代雕塑馆》一书,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其中“战国秦汉时期”部分的第六幅图之说明,就被说成“吹箫雕塑”。笔者一眼就看出所吹的不是“箫”,而是地地道道的“笛”——汉魏长笛。这尊雕塑形象生动,除演奏指法偏重於写意而外,所用之器的样式、演奏时的口型,都十分切近实际。该器长至腰下,若演奏者为中等身材,那麼该器之长应该是50厘米左右,相当於《晋书·律历志》所载十二支“泰始笛”中的仲吕笛,与今日洞箫从吹口至调音孔的有效长度相近。细观演奏者吹奏时的口型,完全是吹奏尺八的样式。尺八的新月形吹口,比今日洞箫吹口宽,加上两端通洞,因此对演奏时口型的要求,与洞箫明显不同。这一点是不搞尺八与洞箫演奏的人所无法体味的。 关於魏晋长笛的具体样式,如今已不可考。至於“荀勖笛律”所说的“泰始笛”(由於此笛的制作规格制定於西晋泰始十年,后世故有此称谓),《宋书�6�4律志序》和《晋书�6�4律历志》有详细的记载。“荀勖笛律”,乃是我国音乐史上的一篇极其重要的律学文献,“荀勖笛律”所说的乃是严格符合三分损益律之“泰始笛”的制作方法,因此它同时也是我国古代乐器工艺史上一篇极其难得的竖笛制作文献。“荀勖笛律”所说的,乃是如何用三分损益法制作出符合十二律吕的十二支“泰始笛”。荀勖制定笛律和设计十二支“泰始笛”,乃是为了正雅乐;因为笛子“犹如钟磬”,有比较稳定音高的缘故。近年来,笔者对於“荀勖笛律”的研究和对“泰始笛”的复制,倾注了大部分精力。杨荫浏先生首先按照现代洞箫的样式制作过一支“黄钟笛”。杨先生所制作的,笔者认为应该称作“黄钟箫”,而不是黄钟笛。杨先生认为这支笛“基本符合”晋书所记载的要求。笔者认为,杨先生所据的黄钟正律是不可信的,因此结论也就不可信。笔者也曾按照日本现代尺八的样式制作过泰始笛,结果发现,这种笛虽然能符合三分损益律,但各个音孔的音高无法符合十二律吕【1】。近年来笔者又多次按照日本正仓院藏存的唐代尺八选材标准制作,结果发现,如此制作的泰始笛,它的绝对音高就能符合“黄钟正律”和由“黄钟正律”生出的十二律吕(笔者是用黄钟正律管校音的),因此各音孔之间的音程关系也就必然能符合三分损益律。泰始笛只要按照唐代尺八样式制作,就能符合十二律吕的事实,绝不是制作上偶然的巧合。这一事实充分证明,唐代尺八乃是魏晋长笛的延续和发展;尺八其器,唐代之前就有,只是唐以前叫笛,唐代始有尺八之名而已。  (二) 尺八是魏晋长笛的改进 关於尺八之名始于唐代,这是毋庸置疑的。因为唐之前确实没有尺八之名。吕才设计尺八,同荀勖设计泰始笛一样,都是为了正雅乐,这有新旧《唐书》的记载可以证明。《旧唐书·吕才传》载文:“贞观三年,太宗令祖孝孙增损乐章。孝孙乃与明音律人王长通、白明达递相长短。太宗令侍臣更访能者。中书令温彦博奏才聪明多能:眼所未见,耳所未闻,一闻一见,皆达其妙,尤长於声乐,请令考之。侍中王珪、魏征又盛称才学术之妙。征曰:‘才能为尺八十二枚。尺八长短不同,各应律管,无不谐韵’。” 何谓“尺八”?尺八就是长度为一尺八寸的竖笛。从魏征“(吕)才能为尺八十二枚,尺八长短不同”的话可知,吕才当时就制作了十二支长度不同的尺八。既然十二支的长度各不相同,何以又叫“尺八”?原来十二支尺八管中的黄钟管之长度为一尺八寸,吕才就以黄钟笛管的长度来代指十二支笛管的名称,并不是所有的尺八都是长一尺八寸。 吕才设计的尺八和荀勖设计的泰始笛一样,一套都是十二支,都是对魏晋长笛的改进。 关於荀勖制定笛律,是因为当时所制“笛之长短无所象则,率意而作,不由曲度;考以正律皆不相应;吹其声韵,多不谐合”的缘故。荀勖认定“笛有一定调,故诸弦歌皆从笛为正,是为笛犹钟磬,宜必合於律吕”,故而便“依十二律作十二笛,令一孔依一律”,使笛的七声“能尽名其宫、商、角、徵”。不论荀勖的设想如何好,制作如何合情合理,但是泰始笛没有付诸实际应用也是事实,更别说流传开来了。 西晋以后,就出现了南北分裂的局面。统一的唐帝国建立以后,当然也就有了“正雅乐”的要求。吕才当时设计并制作了十二支“与律谐契”的尺八,虽然不是受命于执政者,但吕才所为乃是正雅乐之目的则是毫无疑问的。吕才所设计的尺八,虽然缺少历史资料,但是还是可以断定它是受了荀勖设计泰始笛的影响。 若把吕才所设计的尺八与荀勖所设计的泰始笛作一比较,我们不难看出它们之间的承继关系与差别。这承继关系就是,笛体中声都是所应之律的倍数:泰始笛的笛体中声是角音,故而笛长是四倍或八倍角律;尺八就黄钟一支来说,其长度为一尺八寸,就是黄钟律长之倍,其声就是黄钟正律,於此足可见其一般。其差别则为:尺八比泰始笛短,也不似泰始笛坚持笛体中声为角,以崇尚古制。何以见得呢?就以尺八之名来说,前文已经说过,就黄钟这支而言,其笛体中声为黄钟,那就是宫声,顺应了乐手的演奏需求。这是不言而喻的。另一点则是,笛长比魏晋长笛以及荀勖的泰始笛短。 说吕才设计的尺八比魏晋长笛以及泰始笛短,从《宋书》的记载就可以得出结论。列和曾说:“太乐东厢长笛,正声已长四尺二寸。令当复取其下徵之声,於法,声浊者笛当长,计其尺寸乃五尺有余。和昔日作之,不可吹也。”《宋书》的注文说:“太乐四尺二寸笛,正声均应蕤宾。以十二律还相为宫推法,下徵之孔当应律大吕。大吕笛长二尺六寸有奇,不得长五尺余”。这儿列和指出,五尺余的大吕笛不可吹,注文则指出大吕笛为二尺六寸有余的同时,也交代了四尺二寸笛乃是蕤宾。查荀勖十二支泰始笛中,最长的是蕤宾笛,其长度为三尺九寸九分五,而不是四尺二寸。这就足以说明,荀勖设计泰始笛的时候,除了音孔位置与魏晋长笛有异而外,其长度还是无多少改变的,只是为了符合十二律吕,长度略有缩减罢了。在十二支泰始笛中最短的一支是仲吕笛,其长度为二尺一寸三分三厘有余,而吕才设计的尺八,其黄钟笛的长度就是一尺八寸,即使黄钟是十二支尺八中最短的一支,也足以证明十二支尺八比十二支魏晋长笛或泰始笛要短,何况我们如今还没有根据说黄钟是十二支尺八中最短的一支呢? 笛的长度缩短,无疑使演奏更为方便,从而增强了尺八的表现力。

关于尺八起源,一说,是中国新石器时代的骨笛,一说,是起源于印度,到底是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