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2024-05-16 11:07

1.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一)本人身份和本人照片;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放劳动合同书;  (三)劳动保障厅行政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求职证明。ps: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  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受理其失业保险  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  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放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  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2.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一、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二、办理失业金需要什么材料(1)用人单位应当从失业人员失业之日起3日内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保险手续,影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2)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3)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明;②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③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④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4)失业保险金按月申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失业人员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失业人员就业情况证明,按月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开具单证,由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我们在办理失业保险的时候,应该是和社保一起进行购买的,我们在办理失业保险的时候需要用到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以及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的材料和流程是:需要携带的办理凭证有:《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劳动手册》的请携带)。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4. 办理失业险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很简单的~~~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先办理社会保险停保手续,再持失业职工本人的《劳动手册》或者《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填写失业职工名册;\x0d\x0a提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还需填写《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情况表》,到市或区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失业救济审批手续。\x0d\x0a失业职工凭本人的《劳动手册》或者《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失业救济审批通知和本人的户口簿及免冠相片4张,到失业职工户口所在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登记后由该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按规定发给《广州市城镇待业人员待业证》。\x0d\x0a\x0d\x0a详细你可以享受的待遇就根据《 广州市贯彻〈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穗劳社综〔2004〕5号)\x0d\x0a这个就是广东省的关于失业保险的条例···你去看看吧···\x0d\x0a希望能帮到你的忙···

5. 办失业保险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办失业保险需要哪些材料

6. 办失业保险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办失业保险需要的材料有:1.填写好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2.本人失业证.3.个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4.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5.四张一寸照片.6.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7.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以下一些材料:1.填写好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2.本人失业证。3.个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4.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5.4张一寸照片。6.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哪些资料

8.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携带以下证明材料:1、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2、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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