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中如何制定与实施员工持股方案?

2024-05-19 02:49

1. 国企改革中如何制定与实施员工持股方案?

员工持股计划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措施,其核心目标体现为体现人力资本在公司价值中占据重要地位。有效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是稳定和吸引优秀的人才和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潜在价值的重要战略手段。
在实践中我们该如何制定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1、明确员工持股的具体资格条件,制定相应股权激励的实施管理办法。
让员工持股的本质是为了激励员工更稳定、持续、有激情地为公司发展提供服务。因此,需要区分业务线和业务支撑线,在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来确定合理的组织结构、各岗位的基本职责,并按照管理层级、技术层级等来区分各岗位职位等级,对两条线各岗位要制定相应绩效要求、激励工资提取、考核、发放管理办法。而这些不仅要结合企业实际、符合行业特点,还要在运营中不断修订和完善。
2、确定员工持股比例及持股方式。
内部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和奖励股权两种取得方式。其中,出资购股是指内部员工有偿取得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持股方式。员工需自行出资购买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出资比例及方式和缴付要求应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员工持股计划书中予以约定,同时公司还应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对购买了公司实股的员工签发股权证书,虚拟股权等除外;奖励股权是公司队友突出贡献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和员工直接给予股权奖励的持股方式。通常该方式下,公司是以激励方式一次性无偿奖励给员工股份股,但该股份只限于激励对象按股份比例享受分红,不包括表决权等实股权益。
3、员工持股计划下,员工通常是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对员工股份的管理,根据公司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员工股权激励规模,可建立相应《内部激励名册》,设置行权条件后,根据股权激励的要求,对激励对象进行定期考核;抑或可通过建立一定的持股平台,如新设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来进行统一管理。绩效考核在员工股权激励上非常重要,是员工获得期权行权或分红的重要条件,也是最终能够把核心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作挂钩的一种体现。股权利益分配给员工之所以能起到激励作用,不仅在于给多少,还在于需要员工的努力和业绩表现来获取。
4、激励计划的具体安排应充分考虑到公司直到上市之前的业务发展、组织规划、人员规划。
员工被授予期权或限制性股权的日期应分为“第一次集中授予期”和“日常运行授予期”。制定股权激励计划后,一般会对现有员工集中授予一批,后将这一批进行同期归属,减少后期执行和统计的难度,也是的公司的激励规划能够统一步调。在集中授予一批后,在期权池中也需预留一定比例的股权,以备后期人才引进或职位升迁使用。对于日常运行的授予日期,我们也建议统一,如半年一次的授予日,避免后期员工行权时的日期过于零碎难以统计。
结合政策解读、理论分析以及实践经验,为预期将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提供以下建议:1、在持股对象方面,不宜全员持股。
持股对象选择往往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1)对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规定,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对于上市公司,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并未对持股对象做特殊说明,仅提出由员工自愿选择是否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对于非国有控股且非上市企业的员工持股,目前尚未出台相关规定进行硬性约束,但在实务中也可参照国有控股类企业的规定执行。员工持股作为企业中长期激励的手段之一,其目的是激励和公司业绩发展直接挂钩的核心员工、稀缺性员工,而不是针对所有员工的普遍福利,且全员持股容易造成公司股权分散,不利于管理层集中决策,增加决策成本,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所以,员工持股对象一般以核心骨干为主。
(2)员工持股收益与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员工持股对员工的出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有相应的要求,不同的员工两方面能力不一,因此不宜全员持股。(3)从目前三批共50家国企改革试点企业来看,无一实施全员持股。以中国联通为例,其实施股权激励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该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由公司控股控股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综合以上因素,虽现有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企业实施全员持股,但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管理需求,中美嘉伦建议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时,应优先选择企业核心骨干作为持股对象,不宜全员持股。
2、在持股数量方面,不宜平均持股。
平均持股不易激发员工积极性,且各层级员工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出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中美嘉伦建议在经营层、核心骨干、其他员工等层级之间以及同层级正副职之间通过设置不同的系数,拉开各层级之间的持股比例差距,这样既达到股权激励的效果,也能与员工出资能力相匹配,还能避免形成新的大锅饭现象,确保企业资产责任主体到位。
3、在股份类别方面,设计流转股份。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规定,要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员工持股要体现爱岗敬业的导向,与岗位和业绩紧密挂钩。建立健全股权内部流转和退出机制,避免持股固化僵化。中美嘉伦建议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时,可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分为基本股、岗位股和预留股三类。基本股主要面向经营层等高层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满足一定条件后,即可终身持有;岗位股为针对特定岗位而定,持股人员岗位变动后,将不享有该股权,以保持关键岗位人员稳定,也防止股权固化;而预留股则是为确保激发基层人员积极性而设立,基层人员晋升后则可以享有该股权。
除了持股对象选择、持股数量及比例、持股类别,员工持股还涉及到授予条件、股权价格、持股平台、股权转让、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内容,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必须制定相应的股权管理办法和员工持股细则,对员工股权进行规范化管理。中美嘉伦作为专业服务国企改革的咨询机构,拥有丰富的改革改制经验,可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改革方案制订、改革风险评估、员工持股方案及员工持股股权管理办法制订等咨询服务,引导并协助企业顺利开展员工持股。

国企改革中如何制定与实施员工持股方案?

2. 国企改革方案:员工持股有何意义

员工持股的企业更多的是民营企业,它的产权结构和国有企业不同,因为国有企业的产权是归国家所有。第二,员工持股本身确实有一定好处,这是一种员工的激励计划,有利于留住人才。它能给员工提供除工资之外的收入保障,也能够调整企业的收益权,同时转变企业内部的约束机制,从而促使企业进行民主管理。
  但是这样一个运作机制也存在问题。首先,企业是一种以利润为导向的组织,这就涉及到效率和公平的问题。第二,企业是由几方主体构成的,有劳动者、知识产权的拥有者还有企业的职业经理人员。
一般而言,在企业内部,高官持股的激励效果可能比员工持股的激励效果更好,所以如何发挥这种持股的激励约束效果?制度究竟怎么安排?这些问题至今还未得到很好的解决。第二,法律主体也是需要思考和探讨的问题。如何平衡和协调高官团队、知识产权团队和普通的劳动者团队这三方之间的持股利益和结构?对国有企业而言,这也是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因此,我认为通过强化员工激励机制促使企业改变经营管理是个很好的方向,但是我们也要谨慎对待,要进行试点先行。

3. 国企改革中如何制定与实施员工持股方案?

员工持股方案的核心内容
图片 来源:中美嘉伦咨询公司官网
对于国企改革中实施员工持股的几点建议员工持股作为企业股权激励的重要手段,在国企改革实践中的应用频率越来越高。但是,多数企业由于缺乏改革经验,对现有的相关政策解读不到位不透彻,在具体的员工持股实施工作中没有做到统筹考虑或追求短期利益,为企业长远发展和实际工作带来隐患和风险。中美嘉伦结合政策解读、理论分析以及实践经验,为预期将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提供以下建议:
1、在持股对象方面,不宜全员持股
持股对象选择往往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1)对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规定,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对于上市公司,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并未对持股对象做特殊说明,仅提出由员工自愿选择是否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对于非国有控股且非上市企业的员工持股,目前尚未出台相关规定进行硬性约束,但在实务中也可参照国有控股类企业的规定执行。员工持股作为企业中长期激励的手段之一,其目的是激励和公司业绩发展直接挂钩的核心员工、稀缺性员工,而不是针对所有员工的普遍福利,且全员持股容易造成公司股权分散,不利于管理层集中决策,增加决策成本,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所以,员工持股对象一般以核心骨干为主。
(2)员工持股收益与企业未来的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员工持股对员工的出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有相应的要求,不同的员工两方面能力不一,因此不宜全员持股。
(3)从目前三批共50家国企改革试点企业来看,无一实施全员持股。以中国联通为例,其实施股权激励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该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由公司控股控股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综合以上因素,虽现有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企业实施全员持股,但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管理需求,中美嘉伦建议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时,应优先选择企业核心骨干作为持股对象,不宜全员持股。
2、在持股数量方面,不宜平均持股
平均持股不易激发员工积极性,且各层级员工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出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有所差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中美嘉伦建议在经营层、核心骨干、其他员工等层级之间以及同层级正副职之间通过设置不同的系数,拉开各层级之间的持股比例差距,这样既达到股权激励的效果,也能与员工出资能力相匹配,还能避免形成新的大锅饭现象,确保企业资产责任主体到位。
3、在股份类别方面,设计流转股份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规定,要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员工持股要体现爱岗敬业的导向,与岗位和业绩紧密挂钩。建立健全股权内部流转和退出机制,避免持股固化僵化。中美嘉伦建议企业在实施员工持股时,可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股份分为基本股、岗位股和预留股三类。基本股主要面向经营层等高层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满足一定条件后,即可终身持有;岗位股为针对特定岗位而定,持股人员岗位变动后,将不享有该股权,以保持关键岗位人员稳定,也防止股权固化;而预留股则是为确保激发基层人员积极性而设立,基层人员晋升后则可以享有该股权。
除了持股对象选择、持股数量及比例、持股类别,员工持股还涉及到授予条件、股权价格、持股平台、股权转让、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内容,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必须制定相应的股权管理办法和员工持股细则,对员工股权进行规范化管理。中美嘉伦作为专业服务国企改革的咨询机构,拥有丰富的改革改制经验,可为有需要的企业提供改革方案制订、改革风险评估、员工持股方案及员工持股股权管理办法制订等咨询服务,引导并协助企业顺利开展员工持股。

国企改革中如何制定与实施员工持股方案?

4. 双百国企改革员工持股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实际上员工持股只是当前国有企业规范实施中长期激励的路径和工具之一,目前仍在试点过程中,试点政策要求比较严格、试点范围也比较小。各地国资委、各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指导“双百企业”全面系统学习现行中长期激励政策,综合运用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等不同的激励路径及相关激励工具。

5. 国企改革下,如何进行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不是单纯的激励方案,企业在进行员工持股计划时,需充分考虑到员工持股计划对企业管理的影响。企业先要找出该计划对企业业绩和管理变革影响最大,分析之间的原因。探索出员工持股对企业业绩是否是正相关关系。再探索员工持股与管理变革的关系,在方案设计阶段系统考虑对公司管理系统产生的影响并做好预案。通过该计划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其理念对公司文化体系进行文化调整,还可对公司激励约束机制进行优化调整。建议你还是向专业咨询公司了解,国内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应该是中大咨询,他们的官网有很多这方面的参考案例的。

国企改革下,如何进行员工持股计划?

6. 如何推行国企员工持股

 
如何推行国企员工持股
自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如何推进员工持股成为社会关心的话题,新近出台的国企改革22号文中更是明确提出要以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事实上,员工持股问题并不是国企改革中的新鲜事物,该机制的提出是为了避免个人收入最大化建立在企业费用最大化基础上的问题,以实现企业和个人利益的一致,个中典型为美国肇始于60年前的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在国内也有着30年左右的实践经验。
  前提之争——“国有企业”概念的厘清
  自国资委成立后,近十几年来,国有企业大多实现了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的形态早已非往日可比。故而,在明确员工持股计划推行的对象时,就必须明确国有企业的概念和范畴,方可定争止纷。
  目前社会上存在一种观点,认为国有股占股30%以上且为第一大股东时即可认定为国有企业,但却忽略了存在非国有的部分一致行动人联合的情况,该情况下既有可能造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大于国有股占比的可能,进而导致国有股东无法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因此在传统国有企业转变为现代股份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当中,作为国有企业的标准是国有资本依然掌握重大经营决策权、人事任免权、收益分配权,此时代表国家意志的方向依然掌握在国有资本手中,所能调整的国有企业,概念是占比50%以上的国有绝对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否则,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行和选择完全是企业的自主行为,国资监管部门不应也不能对其进行干预。
  路径之选——骨干持股而非全员持股
  文件中提到的员工持股本身有概念的模糊性。一般而言,广义上的员工持股包含两类:骨干持股和全员持股。其中,前者的激励范围是企业管理层、技术核心等骨干力量,而后者以普遍持股乃至全体人员持股为特征。下一步的员工持股计划应该以骨干持股的形式推行,而非全员持股。
  一般认为应推行全员持股的理由称,国有企业既为全民所有,就应以全员持股或普遍持股来体现全民所有的性质。国企已通过纳税和上交分红等形式反哺全民,更何况,现实操作中存在诸多不便。全员持股后,公司未来上市后很难控制员工股票的抛售,且拥有股权的员工也难免会成为公司管理层的掣肘,不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进行。而且就实现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的绑定而言,由于经营发展更多取决于骨干员工,大面积推行员工持股乃至全员持股就愈发没有必要。
  反观骨干持股,在国内、国外都有较成熟的实践经验,在当下推动有利于调动公司中最关键高管人员的积极性,骨干持股作为管理层的“金手铐”,也可以成为成熟有效的约束手段。
  从目前来看,如果要跟市场经济规律不冲突,又能达到员工持股目的,应首推骨干持股。至于骨干范围的界定问题,国外经验与国内实践证明,其具体界定环节应让每一个不同的公司自己来具体制定,譬如初创公司的骨干持股也是全员持股。骨干的界定可以由国家层面下发一个方向性的政策作为指导,然后由董事会作为实施主体,将方向原则性和差异性、特殊性结合起来,针对具体问题尽量发挥群众的力量,因为落实到每个企业情况都可能不一样。
  模式之辨——应优先期权持股而非现权持股
  当企业工作人员以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时候,给予其现权造成的短期行为会令人诟病,而且现权也面临着定价困境:价高则无人问津,价低则会被扣上国资流失的帽子。对此,如果国家再出台文件进行审批规制的话,就会进入一个监管困境:或因监管严苛背上增加成本、制造寻租空间的骂名,或因缺乏监管背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黑锅,进而把自己推到一个不管不行、管了挨骂的处境中。
  相较之下,期权持股有以下三方面的优势:可以将经营者个人利益与公司目前盈利水平和未来盈利能力直接挂钩,促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从个人利益考虑公司的长期发展,避免以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为主的传统薪酬制度下经营人员的行为短期化倾向。从长远来看,期权持股有助于吸引并稳定真正有管理才能的经理人,这些人自信通过努力可以为公司,也为自己赢得辉煌前景。当公司经营不善以致在行权期内每股价值或是股票价格跌至行权价以下时,那么行权人只能放弃期权的行使,这样公司就无须为经营者支付过多报酬,减轻了公司财务负担。
  在22号文背景下,国企改革的创新关键在于能不能走出一条只有国有资本没有传统国有企业的综合模式,基于此,员工持股计划的推行则应注意把处置权和收益权绑在一起,实现企业经营实施者个体利益最大化与企业整体利润最大化相统一,实现骨干收入最大化建立在企业利润最大化基础上,方能把握住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灵魂,实现国有企业的凤凰涅 。

7. 员工持股对国企改革有什么意义?

1,员工持股有助于劳动者真正分享经济过时,使得劳动真正最大值化。2,员工持股有助于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有机结合,员工可以与物质资本拥有者一样获得企业的产权。3,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有助于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员工持股改革之后,持股员工可以直接或间接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参与企业治理,可以最大限度的完善企业的管理机制。4,该政策是政府颁布的,可以为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员工提供政策保障。扩展资料:一、专家认为员工持股方案应结合国企当前实际情况和未来改革方向,量身构建员工持股方案模型,有以下5个关键要点:1、合规要求:除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国家政策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员工持股的要求。2、预留分配:员工持股特别要注意现有人员与未来引进人员数量的比值进行首发分配和预留分配,解决历史贡献和未来发展的问题。3、退出转让:完善员工所持股份权益的退出与转让机制,既要合法合规,又要保障员工的合理权益。4、同股同价:员工持有公司股份,看似“同股同价”,其实退出机制存在隐含风险。5、保障机制:为保障国企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须结合企业实际完善保障机制。二、国企改革究竟是改的是什么?改体制,变产权,增活力。国家对国营企业的改造,应该从国营企业人员过剩这个根本上来进行,国营企业人员过剩的根本问题,是企业的管理人员的过剩,国营企业臃肿管理机构才是企业最沉重的负担。三、国企改革改的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1、国有企业改革是中央实施做强做大国有企业方针的重大战略步骤,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2、国有企业改革可划分为改革的初步探索、制度创新以及纵深推进三个阶段。国企改革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试错”过程,是中央推动与地方实践上下结合的产物,本质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3、传统国有企业在体制、机制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进行的改革。中心环节和核心内容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

员工持股对国企改革有什么意义?

8. 国企员工持股改革试点将启动私企会不会改呢

不会。
私企是个人所有 ,它的资产(股权)都属于自然人,它的经营方式是由它的所有权人(们)来决定的,是否进行股权改革也是他(们)自己决定。国资委无权干涉。
根据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文《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中的规定,要遵循以下的意见:
 (一)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依法保护各类股东权益,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确保规则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杜绝暗箱操作,严禁利益输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得侵害企业内部非持股员工合法权益。

      (二)坚持增量引入,利益绑定。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开展员工持股,并保证国有资本处于控股地位。建立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符合条件的员工自愿入股,入股员工与企业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担市场竞争风险。

      (三)坚持以岗定股,动态调整。员工持股要体现爱岗敬业的导向,与岗位和业绩紧密挂钩,支持关键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人员持股。建立健全股权内部流转和退出机制,避免持股固化僵化。

      (四)坚持严控范围,强化监督。严格试点条件,限制试点数量,防止“一哄而起”。严格审批程序,持续跟踪指导,加强评价监督,确保试点工作目标明确、操作规范、过程可控。

 试点企业条件如下:

      (一)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

      (二)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应达到一定比例,公司董事会中有非公有资本股东推荐的董事。

      (三)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建立市场化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

      (四)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

      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以下统称科技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中央企业二级(含)以上企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一级企业原则上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违反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国企员工持股也是有相应的规定的:

      (一)员工范围。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且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如直系亲属多人在同一企业时,只能一人持股。

      (二)员工出资。员工入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并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员工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应提供所有权属证明并依法评估作价,及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实施员工持股,须执行有关规定。

      试点企业、国有股东不得向员工无偿赠与股份,不得向持股员工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股员工不得接受与试点企业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

      (三)入股价格。在员工入股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试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员工入股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工入股价格按证券监管有关规定确定。

      (四)持股比例。员工持股比例应结合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企业可采取适当方式预留部分股权,用于新引进人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比例按证券监管有关规定确定。

      (五)股权结构。实施员工持股后,应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且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4%。

      (六)持股方式。持股员工可以个人名义直接持股,也可通过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持有股权。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方式持股的,不得使用杠杆融资。持股平台不得从事除持股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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