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的个人部分是不能取出的吗

2024-04-30 18:41

1. 维修基金的个人部分是不能取出的吗

不能取。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维修基金的个人部分是不能取出的吗

2. 维修基金可以取出来嘛

法律分析:可以,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5%-8%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5-8%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多层(含别墅)50元/㎡(各地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出入);
房屋维修基金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x比例x面积。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3. 维修基金可以取出来吗

法律分析:可以,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5%-8%或每平方米100-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5-8%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_、多层(含别墅)50元/_(各地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出入);房屋维修基金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x比例x面积。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维修基金可以取出来吗

4. 维修基金利息,能取出吗

1、由于维修基金属于所有业主所有,个人不能提取
2、维修基金以及产生的利息由于是其自身性质决定,必须通过业主大会决议通过使用。通常情况下也是在对房屋及配套设施以及相关区域内的公共设施进行大修、翻修等重大工程时候使用,关于提取这些维修基金也是专管专用的,委托的单位有当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5. 维修基金可以直接使用吗?

1、维修基金的使用时间和条件1。专项维修基金全部收集到位,维修项目符合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2、共享。公共设备保修期届满;
3、涉及物业管理区域或整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同意,并经部分占建筑总面积23以上、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2、维修基金使用程序维修资金转让给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所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处理:1。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维修更新改造项目提出应用主张;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业主提出应用主张;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通过应用主张进行讨论;
3、物业管理公司可能有关业主组织实施应用计划;
4、物业管理公司可能有关业主持有相关资料,并要求当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支付;
5、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用账户管理银行宣布转让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6、专用账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转让给维修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第二十一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维修基金可以直接使用吗?

6. 维修基金用完了借用别人的维修基金可以吗

亲,晚上好,非常高兴为您提供优质服务,不可以的,财政部、建设部2007第165号令第十七条,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

二、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摘要】
维修基金用完了借用别人的维修基金可以吗【提问】
亲,晚上好,非常高兴为您提供优质服务,不可以的,财政部、建设部2007第165号令第十七条,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

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

二、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回答】

7. 个人维修基金怎么用


个人维修基金怎么用

8. 公共维修基金可以取出来吗

公共维修基金业主个人是不能取出来的,公共维修基金应该专项用于小区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不能用作其他用途。而且动用维修基金需要双过半的业主同意才可以,单户业主单独取出是不可能的。

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包括哪些
1、住宅共用部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包括。
屋面防水层破损,顶层房间渗漏的。
楼房外墙出现雨水渗漏,引起外墙内表面浸湿。
楼房外墙外装饰层出现裂缝、脱落或者空鼓率超过国家相应标准、规范的规定值。
建筑保温层出现破损或者脱落,或者建筑保温不良引起外墙内表面出现潮湿、结露、结霜或者霉变。
外墙及楼梯间、公共走廊涂饰层出现开裂、锈渍、起泡、翘皮、脱落、污染。
公共区域窗台、门廊挑檐、楼梯踏步及扶手、维护墙、院门等出现破损的。
公共区域门窗或者窗纱破损的。
住宅共用部位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2、住宅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范围包括。
电梯及主要部件的维修或者更换。
避雷设施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
监控设施、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或者部分设备、部件损坏严重的。
楼内排水(排污)设备出现故障,排水管道漏水、锈蚀严重,排污泵锈蚀或者其他设备损坏的。
水箱、泵房等二次供水设施损坏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但依法或者依合同约定应当由供水企业承担的除外。
住宅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3、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主交存的物业服务费中支出的。
物业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的。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由有关单位依法承担的。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人为损坏,其维修、更新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的。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公共维修基金可以取出来吗的相关内容,更多信息可以关注建筑界分享更多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