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会计是如何处理税务的?

2024-05-19 02:22

1. 合伙企业的会计是如何处理税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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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伙企业的税务处理是什么呢?


3. 合伙企业的税务处理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的税务处理是怎样的?

4. 合伙企业的税务怎样处理?


5. 合伙企业的税务处理要怎么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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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合伙企业的账务处理

一、企业创立时假设甲、乙二人准备合办一个工艺品店,合伙契约中规定各人的出资份额等于合伙人各自出资的净资产金额,合伙人投入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贷:资本——甲
——乙
二、经营生产过程中购进资产、发生成本费用和产生收入:
1、借:固定资产;贷:现金
2、借:低值易耗品;贷:现金
3、借:材料;贷:现金;应付账款
4、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贷:现金
5、借:生产成本——A产品;——B产品;贷:材料
6、借:现金;应收账款;贷:销售收入
3、损益分配
合伙企业损益分配主要有三种:按资本额比例分配损益,按工资报酬先分配,余额按约定比例分配;按工资报酬和资本报酬分配,余额再按约定比例分配。
(1)结转销售收入:
借:销售收入
贷:本年利润
(2)结转成本费用
借:本年利润
贷:销售成本
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
财务费用
所得税
(3)借:所得税
贷:应交所得税
(4)借:本年利润
贷:合伙人资本——甲
——乙
四、原合伙人退伙与新合伙人入伙合伙企业会计主体的变化,表现为合伙人的变动。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原合伙人的退出。二是新合伙人的加入。
对退伙、入伙的事项应作出必要的记录。合伙人的退出,一般是指三人以上的合伙人而言;而两人合伙,有一人退出,则属于合伙企业的解体。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一般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对外售让其股权”,二是将股权让于其他合伙人。
借:合伙人资本——甲
贷:合伙人资本——乙
股权售让的价格以及价款的收付方式等,完全是退伙人的私事;但是无论售价多少,对合伙企业资本总额不能有所影响。因此账上只要求作股权变动的分录。如果甲合伙人将股权售让给乙合伙人,账本上也仅作股权变动的会计分录。
借:合伙人资本——甲
贷:合伙人资本——乙
若甲合伙人将股权70%售让给乙合伙人,将30%股权售让给丙合伙人,则会计分录如下:
借:资本——甲
贷:资本——乙
——丙
无论原合伙人的退伙,还是新合伙人的加入,必须得到原合伙人的赞同。

扩展资料

税务处理:
根据国务院的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其税率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先按照应税所得率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再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包括参与兴办),年度终了时,应汇总从所有企业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据此确定适用税率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税收优惠为残疾人员投资兴办或参与投资兴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残疾人员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个人所得税条件的。
经本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减征的范围和幅度,减征个人所得税。
其申报缴纳期限,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伙企业

7. 有限合伙企业,到底会涉及到什么税务问题

有限由普通合伙人和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这种形式实现了企业管理权和出资权的分离,可以结合企业管理方和资金方的优势,因而是国外私募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我们耳熟能详的、都是合伙制企业。随着国内股权投资行业的快速发展,有限合伙企业出现的越来越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即是有限合伙企业不用交税,改为由合伙人即GP和LP分别交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后面第三条又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这样我们就明白了:LP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而GP是除了"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关于合伙人的出资,法律规定GP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LP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合伙企业施行"先分后税"原则,对合伙企业本身不征税,只对合伙人人征税。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自然人合伙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指出,应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
中国自然人投资合伙企业,作为普通合伙人,按5%至35%的税率征税,作为有限合伙人,按20%的税率征税;
中国法人企业投资于合伙企业,按25%的企业所得税率征税;
而非居民企业投资于合伙企业,若作为非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包括有限合伙人),仅需按10%的预提所得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若作为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则需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籍个人投资于合伙企业,若作为有限合伙人,则其投资所得。行业人士认为仍应适用免税规定;
若作为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则按5%至35%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关于纳税的地点,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能来自不同地区,虽然合伙企业本身不缴纳所得税,而是所有合伙人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各自独立计算其应缴纳的所得税,而有限合伙企业取得投资收益后所有合伙人却并不能回到合伙人住所去缴纳所得税,其法定纳税地点为合伙企业实际经营管理地,即合伙企业注册所在地。
除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注册地不同,税收政策也有不同。目前新疆的税收政策是最优惠的,于是很多私募股权投资类企业迁往新疆注册。
根据专业人士测算,按照新疆的股权投资企业税收政策和政府鼓励文件规定,迁入新疆的股权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率分别仅为12%和16%,而国内其它地方相对应的比例是25%和20%。

有限合伙企业,到底会涉及到什么税务问题

8. 合伙企业的账务处理

亲亲,合伙企业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合伙企业与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相比,资产、负债、收人和费用的会计核算基本相同,所不同的主要是所有者权益的会计核算。
合伙企业的权益科目可以设置“合伙人投资”,或“合伙人资本”“合伙人往来”,“损益汇总”等。

 【摘要】
合伙企业的账务处理【提问】
亲亲,合伙企业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合伙企业与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相比,资产、负债、收人和费用的会计核算基本相同,所不同的主要是所有者权益的会计核算。
合伙企业的权益科目可以设置“合伙人投资”,或“合伙人资本”“合伙人往来”,“损益汇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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