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师资介绍

2024-05-17 08:35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师资介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1年,1984年改为现名。同年学校设立了国际经济法系,时称“七系”。顺应中国改革开放大业对涉外经贸法律人才的需求,对外经贸大学于1995年在原国际经济法系的基础上,成立法学院。回顾往昔,自建系至今三十年筚路蓝缕,法学院在风雨兼程中日益发展壮大这是一个有着优良传统和深厚积淀的法学院。这里有着曾经全国最著名的国际商法大家沈达明先生、冯大同先生。他们开创了在国内外有广泛影响的国际商法学科。由于两位先生的奠基性努力,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全国最早拥有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首批四所院校之一。在为先贤成就自豪的同时,我更感到肩负的重担与责任。我们该以怎样的作为来传承特色、凝心聚力、再创辉煌?首先,学院定位和发展愿景是涉及学院发展方向和思路的重大问题。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顾名思义,须以服务中国的对外经贸大业为目标,建设有特色的一流法学院。在这一针对性的战略定位前提下,法学院将努力深挖学院广大师生的潜力,并以此带动学院科研、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全面工作。其次,法学院应致力于培养卓越的高层次法律人才。“养天地正气,法古今完人”。我们鼓励学生崇法尚德、知义行理。我们坚持厚基础、重特色的培养目标,教会学生通晓东西和适应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需要的各种知识。我们一方面强调学生知识结构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注重培养其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敬业精神和公共服务素养。第三,努力打造优秀的教研队伍,培养良好的学术环境,服务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高西庆、沈四宝等一批具有现代法治理念和国际学术视野的知名教授和专家,长期以来以其精深的法学思想传承着贸大的法学文明,并诠释着现代社会的法治意蕴。“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目前,我院采取外引内培等各种措施,致力于拥有全国最好的国际法师资、优良的民商法、经济法教研力量以及培育正在兴起中的诉讼法、宪法、行政法等公法和基础学科。如今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已成为中国培养涉外经贸法律人才的重镇,并逐步准备跻身于世界一流的特色法学院之列。2014年6月法学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就任,不仅标志着贸大法学院发展的新起点,更预示着一段任重道远的历程的开端。我们将秉承教研立院、实干兴院之信条,砥砺奋发,励精图治。三十载光阴流水逝,贸法依然笑春风。我深信,在学校和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关心和支持下,法学院全体师生必将同心同德、开拓进取,为贸大法学院的再次腾飞贡献自己的心智和力量!期待并感谢您对法学院的关注和支持,并诚挚欢迎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院长石静霞 教授,博士(耶鲁大学),博导副院长于海纯副教授苏号朋 教授陈学权 教授龚红柳 副教授院长助理:李俊 教授陈杭平 副教授冯辉 副教授国际法学系主任边永民 教授经济法学系主任黄勇 教授民商法学系主任苏号朋 教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系主任孙利 教授诉讼法学系主任陈杭平 副教授法学理论学系主任鲍禄 教授刑法学系主任赖早兴 教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师资介绍

2.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师资介绍

截至2020年9月,学校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下设研究生院及18个学院,并设有体育部;设有140余个研究单位;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北京市重点学科7个;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3个。                    扩展资料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和商务部共建高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首批北京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教育战略与规划研究中心”高校、“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虚拟学院”成员高校。
    

3.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课程介绍

 商法学(Commercial Law)本课程共分四编:第一编总论,讲授商法的概念、商事主体、商事行为、商业名称、商业经营口者和雇员的概念和制度、商业管理制度。第二编 为商事主体法,介绍不同的商事组织,包括个体经营者、独资企业、公司、合营、联营和企业集团的概念和相互关系。第三编 为商事中介制度,讲授商事代理、经纪制度、信托、寄托、居间和特许经营权。第四编 为商品流通,讲授商品销售的不同方式(经营、代销、直销、传销等),介绍流通证券(股票、债券、提单、仓单等)、期货交易、房地产交易、运输和仓储制度。公司法(Law of Corporations)介绍各国公司制度及有关吸引外资的法律。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产生与发展;工商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重点介绍合伙、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各自的法律地位、特征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介绍各国有关吸收外国投资的法律和有关保护外国投资的国际条约。教师主要采用课堂讨论的方式,组织学生分析中、美等国主要判例,归纳和比较不同国家公司法制度的基本特征,帮助学生在更广阔的背景下把握我国公司法的主要特点、发展趋势和利弊取向。海商法(Maritime Law)本课程主要介绍我国的《海商法》和其他国家有关航海贸易的法律制度及有关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以及法律实践的判例。其内容主要包括:绪论介绍海商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历史沿革及海商法的渊源;船舶与船员介绍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船舶租用合同及海上保险合同_这部分内容为讲授重点;船舶碰撞、船舶拖航、海上救助、共同海损、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事诉讼时效、涉外海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适用及海商、海事纠纷的处理等法律问题_这部分内容作一般介绍。票据法(Law of Negotiable Instruments)主要介绍中国票据法,同时,将从比较角度介绍英、美票据法(重点是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三章)以及国际统一票据法的有关内容。在不同票据(包括汇票、本标、支票)中,本课重点讲授汇票与支票,包括出票、背书、提示、付款、拒付、追索等票据行为,分析票据行为中各方当事人的关系与相关诉权与抗辩权。在支票章节,还将介绍银行与客户的法律关系。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本课程主要讲授五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是国际经济法概述及WTO的法律框架;二部分主要讲授国际货物贸易救济法;第三部分主要讲授国际服务贸易法;第四部分主要讲授国际税收法律制度;第五部分讲授国际经济纠纷争端的解决。具体介绍国际经济法的概念、特征、主体与相关学科的关系,WTO的基本职能以及法律文件框架,WTO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法律救济手段及调查程序,国际服务贸易的基本法律原则及规则体系,国际税收管辖权的理论和实践,双边税收条约的主要内容,WTO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国际投资争端解决制度及其他国际经济争端解决手段及基本程序。通过教师讲授 相关法律、介绍案例,理论联系实际,大量课外阅读、课堂重点讲授和课堂讨论相结合的方法,帮助学生把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理、规则及操作程序,为学生在国际贸易、投资、税收等领域的进一步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国际私法学(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包括三大部分内容:(1)冲突规则,即当不同国家就某一民商事争议的解决作出不同的规定时,规定应适用其中哪一国的民商法解决这一争议的规则;(2)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主要涉及:各国法院对国际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为他国法院提供的司法协助、对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的承认和执行;(3)国际私法上的一般制度,如识别、反致、政策与善良风俗、法律规避、外国法内容的查明等。本课程将采用理论讲述与经典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使学生加深对抽象的法学概念、范畴的理解。本课程还将随着法律教学改革的深入,对内容进行不断更新及调整。经济法学(Economic Law)概要介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实现宏观调控及对市场进行规制的主要法律。课程内容包括经济法的基础理论及财政法、税法、银行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单行法规。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了解法律与经济体制的相互关系及法律在经济管理及市场规制方面的作用与影响。知识产权法(Intel lectual Property)介绍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重点在应用理论,同时也介绍相关的国际公约及其与内国法的关系。主要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的概念、基本原理、发展历史和发展的趋势、在理论上存在产问题和主要的争议;具体介绍专利、版权、商标、计算机程序、商业秘密的基本内容和中国的立法、司法等基本情况;从理论性,系统性和科学性三个方面把握教学的情况,并做及时调整。民法总论(General Principles to Civil law)本课程的目的是向学生介绍民法总论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与基本制度,是整个民法学课程体系的第一部分。本课程包括以下内容:1、民法概述,讲述民法的含义、调整对象、发展历史、渊源、适用范围等;2、民法的基本原则,讲述我国民法所确立的指导原则;3、民事法律关系,讲述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件、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4、自然人,讲述自然人的民事权利 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监护等;5、法人、讲述法人的民事权利力与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机关、法人成立、变更与终止;6、民事法律行为,讲述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附条件与附期限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等;7、代事,讲述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分类、代理权、无权代理的类型等;8、诉讼时效,讲述时效的类型、诉讼时效的期间、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等。民法物权(Property Law)本课程的目的是向学生介绍民法物权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与基本制度,是整个民法学课程体系的第二部分。本课程包括以下内容:1、物权概述,讲述物权的概念和效力、物权的类型、物权的变动;2、所有权,讲述所有权概述、不动产所有权和动产所有权;3、共有,讲述共有的概念与特征、按份共有、共同共有;4、用益物权,讲述用益物权的概念瓦特生、地上权 、地土地承包经营权、典权、地役权;5、担保物权,讲述担保物权概述、抵押权、质权、留置权;6、占有,讲述占有概述、占有的效力和保护、占有的取得和消灭。民法债权(Obligation)本课程的目的是向学生介绍民法债权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与基本制度,是整个民法学课程体系的第三部分。本课程包括以下内容:1、债权概述,讲述债的概念、特征和构成要件、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分类;2、债的履行,讲述债的概念和原则;3、债的保全和担保,讲述债的保全和担保的具体方式;4、债的转移和消灭,讲述债权的转让、债务的转移、债权债务的转让、债的消灭;5、合同,讲述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分类、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违约责任;6、侵权行为,讲述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侵权行为的分类、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各种特殊侵权行为侵权责任;7、不当得利,讲述 不当得利概述、成立要件、类型和不当得利之债内容;8、无因管理之债,讲述无因、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国际法学专业(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方向)设立于1984年1月3日,是我校第一批设立的两个博士点之一,并于2002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专业目标是培养学生具备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广博的涉外经贸知识,同时能熟练进行外语的听说读写,成为国际法学领域的高层次法律人才。一、国家级重点学科、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自成立以来,在国际经济法的教学和研究方面一直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我院的国际法专业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重点学科,拥有国际法学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经过冯大同、沈四宝、王军三任院长和全体教师的建设,国际法专业汇聚了一批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并形成了一个具有雄厚实力雄厚的教学和科研梯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05年,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依托我院成立,该研究会凝聚了全国国际经济法专业的众多著名学者,已经成为该领域最重要的全国性专业学术团体(2013年更名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国际法系在国家“十五”“211工程”的资助下,成立了WTO法律研究中心等专业学术研究机构,并完成或即将完成一批重要的科研成果,其中一些成果已经被实践部门用做决策的参考;国际法系的教师还主持承担了多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局和商务部等部委资助的研究项目,在国内法学权威期刊和核心期刊上发表了近百篇学术论文,并出版了数十部专著。二、博士点专业、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水平国际法专业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可以授予博士学位的十四个专业之一,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专业人才。国际法系开设的《国际商法》课程,被教育部评审为国家级精品课程。该课程的教科书《国际商法》畅销几十万册,培养和影响了几代经贸法律人才。国际法系开设的其他课程,如国际投资法等,也深受广大学生的欢迎。我系教师长期以来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教学方法,在很多课程的讲授上都使用案例教学和双语教学,增强了学生应用中国法律和理解外国法律的能力。为了配合案例教学和双语教学,我系教师编写了《国际商法教学案例(英文)选编》、《英美商事组织法》、《国际法》、《揭开公司面纱》等英文案例教学参考书,极大地促进了 “三会”人才(掌握法学专业知识,同时又懂外语和经贸知识)的培养。国际法系在培养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培养的研究生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我系除了为中国大陆培养博士研究生外,近几年还为港澳台地区和英国、韩国等国家培养了近十名博士研究生。国际法系在开展对外教学方面也成绩斐然。2003年,我院承担了一个培养十余名欧盟律师的项目,我系教师承担了其中大部分的教学任务。三、高水平的对外交流国际法系的中青年教师大多有在欧美等国家学习或做访问学者的经历,有丰富的对外交流资源。每年的对外交流,特别是与国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互访非常频繁。国际法系与一些国外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长期的合作关系,定期举办暑期讲座、教师和学生的交换等,与时俱进的对外交流和合作使得国际法系的教师能够追踪自己研究领域的最新发展,并把相关的信息应用到自己的科研和教学中。部分教师还被国外邀请做高级访问学者或课题研究人员,并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了多篇论文。 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国家级二级重点学科——国际法学。北京市法学一级重点学科。教学科研学系国际法学系经济法学系民商法学系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系诉讼法学系法学理论学系刑法学系 本科:法学专业科学学位硕士:法学理论、国际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专业学位硕士:法律硕士J.M.(法学)和法律硕士J.M.(非法学)博士: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商法学博士后流动站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的授课对象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的本科生以及校内国际贸易、国际企业管理、外贸英语等专业的本科高年级学生。学生应在修完《国际贸易》《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等外贸课程的基础上,才进入本课程的学习。国际商法的主要内容有:(1) 绪论;(2) 代理法;(3)合伙法;(4)公司法;(5)外商投资企业法;(6) 合同法;(7) 买卖法;(8) 产品责任法;(9) 票据法;(10)国际商事仲裁。应该说上述内容是国际商事法的核心部分,但不等于全部内容。其中,合同法、买卖法和公司法是本课程的重点,因为在涉外经济活动中,合同尤其是货物买卖合同是基本的法律文件,而公司是从事国际商事活动的最主要的主体。票据法是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因受课时限制,对外贸、管理、外语等专业的学生可暂不讲授,但对国际经济法专业的学生则必须讲授。至于运输及保险方面的法律问题,鉴于学生在学习《国际贸易实务》、《海商法》和《保险学》等课程中已获得必要的知识,因此,在《国际商法》课程中不拟列入。本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以案例讨论或模拟仲裁庭或模拟、法庭。其目的是使学生在掌握法律基本原理的基础上,懂得如何将所学的法律原理用来解决实际商务纠纷。国际商法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十五门重点建设核心课程之一,其特点是其专业性、实践性强,与市场经济的需求特别是中国入世后社会对国际经贸人材的需求联系紧密。该课程对全校开放,要求学生在学习本课程之前,先掌握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进出口业务等基本知识。讲授的对象为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的本科生以及校内国际贸易、国际企业管理、外贸英语等专业的本科高年级学生。从 1980 年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即开设国际商法课程,至今已有25年的历史。这25年可以分为两个时期。第一时期为 1980 年至 1993 年。这一时期是国际商法课程的创建和体系确立时期。在这一时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将国际经济法教研室从国际经济贸易系分立出来,并成立国际经济法系,由冯大同 教授任系主任,国际商法课程的带头人主要是我国著名法学家沈达明、冯大同两位教授。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就是:(1) 建立了一套适应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事业发展需要的国际商法体系;(2) 沈达明、冯大同教授于 1980 年编写的《国际商法》教材,后来被定为原外贸部统编教材,曾获原外经贸部优秀教材一等奖和北京市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冯大同教授于1992 年主编出版了《国际商法》 ( 修订版 ) 教材,后被定为原外经贸部统编教材,曾被评为外经贸部优秀教材。第二时期为 1994 年至今。这一时期是国际商法作为一门品牌课程的确立时期。 1994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将国际经济法系改建为法学院,由沈四宝教授任院长。在这一时期,国际商法课程的主要带头人是法学院院长沈四宝教授和副院长王军教授。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就为:1、国际商法的教学和科研水平不断提高,以国际商法课程为核心的国际法专业在 2002年获得国家重点学科的称号。2、国际商法课程被评为 2003 年北京市精品课程。3、由沈四宝、王军、焦津洪三位教授编著的国际商法课程教科书《国际商法》被评为北京市高等教育精品教材。《国际商法》教材现已被各大专院校采用,至今已发行几十多万册,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对统一国际商法教材体例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4、在国际商法的教学中不断总结出了新的教学方法,其中包括:案例教学法、双语教学法等师生互动的教学方法,并采用多媒体手段进行教学。这些方法的采用在国内产生较大的影响。经贸大学法学院曾先后召开过多次全国性的国际商法案例教学研讨会,与国内同行共同研究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方法。5、编写了多部国际商法案例教学和双语教学系列教材 , 除了《国际商法》教材之外,具有代表性的还有:(1)沈四宝、王军、焦津洪:《国际商法教学案例 ( 英文 ) 选编》,法律出版社 1999 年出版,该教材被教育部评为全国研究生推荐教材;(2)王军:《美国合同法案例选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5 年出版;(3)王军:《美国合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6 年出版;(4)丁丁编著:《英美商事组织法》(案例精粹系列丛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年出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课程介绍

4.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学院简介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国家强盛的根本方略;依法治国有赖于健全的民主制度、完备的法律体系、公正的司法体制、严格的执法制度,但这一切的根本在于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由老一辈教育工作者创建,至今已有二十几年了。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形成自己的特色,在学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早期法学院学者即参与了国家重要立法工作,在学界提出了经济法的“纵”、“横”学说,建立了高等学校最早的律师事务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投巨资建成了在全国高等学校中具有领先水平的模拟法庭,该模拟法庭软、硬件设备完全满足了实际开庭的需要,2004年12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在法学院模拟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抢劫案件。法学院又与北京市朝阳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正式建立法学共建单位,并且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丰台区司法局、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保持良好的法学教育实习基地关系。法学院还利用法学专业学科建设经费,建立了法学信息情报中心,从北京大学法意实证中心购买了法律数据库系统,为教学、科研服务,同时也供学生使用。

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介绍

1951年学校建校之初,就汇集了国内一批国际贸易领域的知名学者。1954年,为新中国培养国际贸易专门人才,该校在原有教师的基础上,以中国人民大学对外贸易专业为主干,吸收了北大、清华、燕京等国内著名大学的部分国际贸易师资,创建了中国最早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国际贸易学科点,并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形成了早期的国际贸易学科体系。1从1954年至1960年,该校是新中国唯一被批准从事国际贸易教育的高等学府。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承续着中国近代国际贸易学术之脉,一直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最大、也是最为核心的学院。经贸学院以其独特的魅力吸引了全国一流的生源,为中国商务系统、经济系统培养了大量国际化精英人才。2愿景: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研究型学院。使命:培养经贸领袖、创造学术新知、服务社会发展。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介绍

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简称“对外经贸大学”、“贸大”,英文简称“UIBE”,坐落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市。
学校始于1951年创建的贸易部高级商业干部学校,1954年合并组建为北京对外贸易学院,1960年列入首批64所全国重点大学之一。
1996年2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被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列为“211工程”第一批重点建设的四十所高等学校之一。
1984年,学校正式更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因当时主管其的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得名。2000年6月,与原中国金融学院合并为新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学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拥有经、管、法、文、理五大门类,以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国际经济法)、金融学、工商管理、外语(商务外语)等优势专业为特色的多科性财经外语类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由教育部、商务部共建。
学校同时入选“20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跻身5所“教育部教育战略与规划研究中心”高校、15所全国重点外语类高校,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虚拟学院”首所中国成员高校。
截止2015年8月31日,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6万余人,其中本科生8300余人,研究生4300余人,来华留学学历生3000余人,为中国大陆地区留学生比例最高的高等院校。

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的介绍

2021年招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国际商学院MBA专业开设六个子项目招生,分别为:①全日制国际MBA项目、②(非全日制)国际MBA项目(英文)、③(非全日制)MBA项目(中文)、④(非全日制)EMBA项目、⑤(非全日制)创新创业MBA实验班、⑥(非全日制)智慧投资大数据MBA实验班。
以下是招生简章
一、MBA教育及MBA专业学位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国内最早设置工商管理专业的高校之一,培养单位为国际商学院。我校MBA项目自1982年始便创建了企业管理专业,开创了国内管理学界引进西方教育体系、原版教材和全英文授课之先河。我校曾于1988年得到美国同类大学MBA资格认可承认。1993年我校成为全国第二批次MBA试点院校(第一批9所,第二批17所)并开始招收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目前拥有在校生500余人,校友5000余人。2002年我校成为全国首批获准开办EMBA的30所试点院校之一,迄今为止已培养了2000余名来自各行各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近年来,国际商学院注重内在质量和外在品牌的双重提升,先后顺利通过EQUIS国际认证、AACSB国际认证、中国高质量MBA教育认证、AMBA国际认证,成为了囊括国内、国外针对商学教育和MBA教育最权威认证评估的领先商学院。同时,学院还顺利通过教育部评估中心首批(家)会计专业认证、中俄首家工商管理专业认证和中俄首家财务管理专业认证等。国际商学院正日益成为“最懂中国的商学院”和“最懂世界的商学院”。
我校MBA项目依据国内、国际认证标准制定人才培养模式,致力于培养全球化的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一贯秉承管理教育的国际化特色,注重跟踪国际上MBA教育的发展动向,不断调整和更新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注重管理学科的系统化综合运用,外语与专业并重,大量使用英文原版教材和案例授课;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师授课与第二课堂活动相结合。依托于最具价值商学院的平台,我校MBA项目以一流的教育品质得到了社会大众和媒体机构的高度关注,在各项评比排名中名列前茅,成绩斐然,荣膺“中国最具价值MBA/EMBA”、“中国最佳MBA/EMBA”、“中国最具影响力MBA”“最具特色竞争力EMBA项目”等称号。
国际商学院MBA专业开设六个子项目招生,分别为:①全日制国际MBA项目、②(非全日制)国际MBA项目(英文)、③(非全日制)MBA项目(中文)、④(非全日制)EMBA项目、⑤(非全日制)创新创业MBA实验班、⑥(非全日制)智慧投资大数据MBA实验班。
二、招生子项目类别
1.(全日制)国际MBA项目参考信息

(全日制)国际MBA项目
   


培养目标
   
培养全球化的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
   


定位
   
全球化导向,根植中国,面向世界,培养全球化领导能力
   


对象
   
有一定英语水平,寻求面向国际市场、跨国经营、国际创业以及全球/国际竞争的职业提升与职业转型的中国学生
   


招生规模
   
拟定30人
   


学费
   
拟定14.8万元
   


学习方式
   
-2年学制
-中文课程+英文课程
-全日制脱产学习
   


颁发证书
   
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2.(非全日制)国际MBA项目(英文)参考信息

(非全日制)国际MBA项目(英文)
   


培养目标
   
培养全球化的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
   


定位
   
全球化导向,根植中国,面向世界,培养全球化领导能力
   


对象
   
英文水平较好,职业状态较好,寻求国际商务技能提升和国际市场发展空间的中国学生
   


招生规模
   
拟定30人
   


学费
   
拟定23.6万元
   


学习方式
   
-2年学制
-英文课程
-在职不脱产,利用业余时间学习
   


颁发证书
   
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3.(非全日制)MBA项目(中文)参考信息

(非全日制)MBA项目(中文)
   


培养目标
   
培养全球化的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
   


定位
   
学业事业双发展,强化领导能力,拓展实力,促进职业发展
   


对象
   
招收职业状态较好、希望提升能力和发展空间的北京及周边地区的考生
   


招生规模
   
拟定120人
   


学费
   
拟定22.8万元
   


学习方式
   
-2年学制
-中文课程为主,可选部分英文课程
-在职不脱产,利用业余时间学习
   


颁发证书
   
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4.(非全日制)EMBA项目参考信息

(非全日制)EMBA项目
   


培养目标
   
培育全球化经济中的企业领袖
   


定位
   
具有国际经营战略头脑和总揽全局的决策力,适应全球化竞争环境,职业素养和领导力全面提升
   


对象
   
具有多年管理经验,积累一定专业认知和社会资本的管理人员
   


招生规模
   
拟定30人
   


学费
   
拟定36万元
   


学习方式
   
-2年学制
-中文课程为主
-可同修美国马里兰EMBA课程(英文)
-在职不脱产,利用业余时间学习
   


颁发证书
   
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5.(非全日制)创新创业MBA实验班参考信息

(非全日制)创新创业MBA实验班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开放型经济建设的拔尖创新人才
   


定位
   
边创边学,先学后创,先创后学,实现学业和创业事业的双丰收
   


对象
   
招收正在创业或准备创业并具有一定的创业素质的人员
   


招生规模
   
拟定20人
   


学费
   
拟定26.8万元
   


学习方式
   
-2年学制
-中文课程为主,可选部分英文课程
-在职不脱产,利用业余时间学习
   


颁发证书
   
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6.(非全日制)智慧投资大数据MBA实验班参考信息

(非全日制)智慧投资大数据MBA实验班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宏观视野和全局观念的融合创新型人才
   


定位
   
强化领导能力,拓展知识层级;在智慧投资、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中取得先发优势
   


对象
   
招收职业状态较好、希望为自身发展赋能的中国学生,山东及山东周边地区考生将有更便利的学习条件
   


招生规模
   
拟定20人
   


学费
   
拟定22.8万元
   


学习方式
   
-2年学制
-中文课程为主,可选部分英文课程
-在职不脱产,利用业余时间学习
-在北京开展主要课程教学活动,在青岛开展主要实践活动、学位论文写作准备相关工作等
   


颁发证书
   
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三、2021年MBA专业招生工作安排
1.招生类别分为六个子项目,各子项目设置独立的招生标准,分别依序招生,在简历评审、面试选拔等环节各自排序,差额优选。
2.招生形式分为提前批次招生和正常批次招生两种方式。
3.MBA提前批次招生于2020年6月至10月进行,参加提前批次招生的考生需在联考报名前的指定期间内完成申请材料提交,经过材料评审择优给予面试资格;经过面试环节择优给予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提前批次面试通过资格;原则上,该类考生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国家线、符合复试要求即可附条件录取(以当年国家政策和学校要求为准)。
4.考生可根据招生安排选择参与招生的项目类别和批次。在提前批次招生工作阶段,申请全日制项目的考生只有一次参与提前批次招生的机会。除创新创业MBA实验班和智慧投资大数据MBA实验班外,申请其他非全日制子项目的考生有多次参与提前批次招生的机会,即:在提前批次招生工作阶段①申请非全日制国际MBA项目(英文)的考生,可候补申请非全日制MBA项目(中文)或EMBA项目,按照非全日制国际MBA项目(英文)、非全日制MBA项目(中文)、EMBA项目优先级顺位递补获得面试通过资格,也可失利后参加正常批次招考;②申请非全日制国际MBA项目(中文)考生,可候补申请EMBA项目,按照非全日制MBA项目(中文)、EMBA项目优先级顺位递补获得面试通过资格,也可失利后参加正常批次招考;③申请EMBA项目考生,可候补申请非全日制MBA项目(中文),按EMBA项目、非全日制MBA项目(中文)优先级顺位递补获得面试通过资格,也可失利后参加正常批次招考。未参与提前批次招生的考生可直接选择参加正常批次报考。
5.MBA提前批次招生仅采用在线申请方式,具体请登录MBA考生报考服务系统(路径:登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MBA项目官网首页,点击考生报考服务系统),书面材料的审核将在面试环节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参考如下:

面试批次
   
在线申请截止日期
   
面试资格公布日期
   
面试日期
   
面试结果公布日期
   


第一批次
   
7月5日
   
面试前3个工作日
   
7月11日
   
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
   


第二批次
   
7月26日
   
面试前3个工作日
   
8月1日
   
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
   


第三批次
   
8月23日
   
面试前3个工作日
   
8月29日
   
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
   


第四批次
   
9月20日
   
面试前3个工作日
   
9月26日
   
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
   


第五批次
   
10月11日
   
面试前3个工作日
   
10月17日
   
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
   


正常批次
   
待联考分数线公布后
   
面试前3个工作日
   
待联考分数线公布后
   
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MBA专业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5年或5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身份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仅指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
①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
② 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可认证)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6)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五、报名程序
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所列的报名程序相关要求。
六、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所列的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相关要求。
七、考核程序
(一)初试
1.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试科目为: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
2.参考书目:《全国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大纲及辅导教材》,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有关参考书如购买不便,可与我校出版社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
3.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详见准考证通知)。
4.其他初试要求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届时详见复试方案。
2.其他复试要求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录取
1.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1年6月中旬左右,具体视工作进程而定。
九、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等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
十、学习年限
我校MBA专业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基本学习年限为二年。
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
(1)2021年(全日制)国际MBA项目学费拟定为14.8万元(两年共计)。
(2)2021年(非全日制)国际MBA项目(英文)学费拟定为23.6万元(两年共计)。
(3)2021年(非全日制)MBA项目(中文)学费拟定为22.8万元(两年共计)。
(4)2021年(非全日制)EMBA项目学费拟定为36万元(两年共计)。
(5)2021年(非全日制)创新创业MBA实验班学费拟定为26.8万元(两年共计)。
(6)2021(非全日制)年智慧投资大数据MBA实验班学费拟定22.8万元(两年共计)。
以上六个子项目的学费可一次性缴清,也可按年度缴纳。
2.奖助政策
(1)MBA专业设置五种类别新生入学奖学金,鼓励在提前批次招生环节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以及初试环节成绩优异的考生。奖学金标准以国际商学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新生奖学金类别
   
适用对象
   


联考普惠入学奖学金
   
面向非全日制MBA项目(英文)和非全日制MBA项目(中文)两个子项目的考生
   


提前批次招生入学奖学金
   
面向非全日制MBA项目(英文)和非全日制MBA项目(中文)两个子项目的考生
   


EMBA专项入学奖学金
   
面向EMBA项目的考生
   


创新创业MBA实验班专项入学奖学金
   
面向创新创业MBA实验班的考生
   


智慧投资大数据MBA实验班专项入学奖学金
   
面向全体智慧投资大数据MBA实验班的考生
   

(2)其他奖助政策参见“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二、其他
1.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我校为录取为全日制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专业招生简章未尽之处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传真)
学校总机: 010-64492001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微信公众号:uibeyzb
请考生务必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信息及我校微信公众号。
2.全日制国际MBA项目、非全日制国际MBA项目(英文)和非全日制MBA项目(中文)、创新创业MBA实验班、智慧投资大数据MBA实验班五个子项目提前批次招生政策、子项目介绍、分类及问题咨询可登陆国际商学院MBA中心主页(http://mba.uibe.edu.cn)及MBA考生服务系统查询。招生信息如有变化,以我校研究生院及MBA中心网站后续公布的信息和更新的通知为准。
咨询电话:010-64494150/4376
电子邮件:mba@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远楼816室
邮政编码:100029
3.EMBA项目子项目提前批次招生政策及问题咨询可登陆国际商学院EMBA中心主页(http://emba.uibe.edu.cn,项目网址根据学校信息处要求可能会变更)
咨询电话:010-64492021/3586
电子邮件:emba@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宁远楼808室
邮政编码: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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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的介绍

8.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学院领导

 葛嬴 经济学博士(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崔凡 经济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许亦平经济学博士(Simon Fraser University)教授,博士生导师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历任院长为储祥银、林桂军、赵忠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