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行业分析报告

2024-05-11 14:14

1. 保险业行业分析报告

数据显示,保险行业正面形象提升了20%,消费者信心稳步提高。保险业行业发展中“信心往往比黄金更重要”,消费者信心的提升必将带来行业的高速发展。参考《中国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中数据显示,2016年,保险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增速创2008年以来新高,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10万亿元,同比增长27.50%。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险种结构有所优化,特别是保障类产品保费规模出现较快增长,保险业将迎来合规高速发展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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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行业分析报告

2. 保险行业分析报告


3. 中国保险行业分析报告

数据显示,保险行业正面形象提升了20%,消费者信心稳步提高。保险业行业发展中“信心往往比黄金更重要”,消费者信心的提升必将带来行业的高速发展。参考《中国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中数据显示,2016年,保险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增速创2008年以来新高,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10万亿元,同比增长27.50%。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险种结构有所优化,特别是保障类产品保费规模出现较快增长,保险业将迎来合规高速发展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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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行业分析报告

4. 保险的行业分析报告

近年来,我国保险行业的形象管理取得成效。数据显示,保险行业正面形象提升了20%,消费者信心稳步提高。保险业行业发展中“信心往往比黄金更重要”,消费者信心的提升必将带来行业的高速发展。据《中国保险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中数据显示,2016年,保险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增速创2008年以来新高,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3.10万亿元,同比增长27.50%。保障能力不断增强,险种结构有所优化,特别是保障类产品保费规模出现较快增长,保险业将迎来合规高速发展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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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险行业的市场分析

据统计,截至2004年12月8日,共有40家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了75个营业机构(含筹建)。40家公司中,寿险公司有23家,财险公司有14家,再保险公司有3家。分别有3家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和2家外资保险公估公司在华设立了营业机构。外资保险公司大量进入的同时也取得了骄人的业绩。目前,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的保费增长速度,已经达到中资保险公司增速的2到3倍。到今年上半年,外资产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47.1%;外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51.2%。而同期,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增长只有23%;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只增长了6.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得到长足发展,保险市场年均增长超过30%。不过,调查也显示,目前我国只有不到10%的人购买了保险,在上海、北京和其他大城市尽管购买保险的人口比例要高一些,但是在中小城市,这一比例就要低很多,百姓还没有形成购买人身保障的意识。简单一个10%加上中国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得出的结果是:我国保险市场必将不断成熟并有一个光明的发展前景。2010-2015年中国保险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随着中国保险业进入深化改革、全面开放、加快发展的新阶段,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领域越来越广,承担的社会责任越来越重:从四川汶川大地震到百年盛事北京奥运、从交强险制度实施到房地产投资解禁、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到参与医疗纠纷调解、从养老社区投资到新农合建设、从农险覆盖面扩大到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启动……保险业正在努力提高科学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能力,在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和保障民生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如今,保险业站在新起点,进入了新阶段,我国正在成为新兴的保险大国。2008年,保险业积极参与抗击突如其来的两场特大自然灾害,应对历史罕见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保险业务较快增长,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损失补偿功能逐步发挥。2008年截至11月底,全国实现保费收入9150.5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159.1亿元,增长17.5%;人身险保费收入6991.4亿元,增长51.8%。2008年前11个月,保险业赔款和给付支出已达2675亿元,同比增长32.7%。在抗灾救灾中,保险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分别为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支付赔款55亿元和10亿元。2009年,保险业积极应对各种严峻挑战,战胜种种困难,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年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到11137.3亿元,同比增长13.8%。财产险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保费收入2875.8亿元,同比增长23.1%。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8261.5亿元,在上年增速较高的基础上同比增长10.9%。全年赔付3125.5亿元。2010年以来保险业发展保持了良好的势头,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也发生了积极变化,总体上呈现“快中趋稳、稳中向好”的特点,经营效益不断提升,业务实现较快增长。2010年1-9月,全国保费收入11299.1亿元,同比增长31.7%。截至9月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48091.3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2.1倍。中国保险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潜力。中国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依然较强,经济仍具备实现平稳快速增长的有利条件,这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预计2010年中国保险行业保费总收入将达到1.47万亿元,比2009年增长32%,到2015年,全国保险行业实现保费总收入将会突破3.6万亿元,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保险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共十七章。首先介绍了保险的起源、定义、分类等,接着分析了国际国内保险业的现状和市场运行情况,然后具体介绍了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医疗保险、再保险、健康保险、汽车保险、农业保险的发展。随后,报告对保险业做了区域发展分析、中介市场分析、国内外重点企业经营状况分析、资金运营分析、营销分析和行业竞争分析,最后对保险业的发展前景及趋势做出了科学的预测。您若想对保险业有个系统的了解或者想投资保险运营,本报告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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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的市场分析

6. 目前保险市场现状分析

一、我国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尽管保险业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但与国民经济发展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如下:1、保险市场正确需求不足和错误需求泛滥同时并存。目前,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许多人对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或者认为自己不会发生事故、或者认为保险公司是赚钱为目的,保险实际并没有什么好处,没有充分认识到保险是转移和分散风险的手段,对工作和生活中的人身与财产风险认识不足,缺乏风险防范意识,这导致对保险的正确需求不足。同时,很多人又错误地认为保险可以赚更多的钱,可以令人暴富,或者把保险单纯地当作投资手段,忽视了保险产品的本质特征。2、保险市场有效供给不足。有效供给不足主要表现在:供给主体少、垄断程度高、保险商品少,且不对路。目前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与财产保险公司总共不足100家,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占中国保险市场份额的70%—80%,其余保险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仅为20%左右,这说明中国保险市场属于寡头垄断型保险市场。由于垄断程度高、有效竞争不足,导致险种少、保险产品同质化严重、服务质量低劣。一方面有些保险产品供不应求;另一方面,有些保险产品过剩。3、保险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我国保险祛律法规体系已经初具规模,基本涵盖了保险合同行为、保险经营和监管的各个环节。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一定程度上建立了适应我国保险实践的法律法规体系。保险监管机构的严格执法对于规范保险经营行为、提高保险的经营管理水平、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有利地推动了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但我国保险立法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表现为:(l)法规体系的层次不高。我国目前仅有一部保险法律,大量指导保险经营和保险监管的规范属于规章和一般规范性文件,低层级的法规影响了对保险市场进行规范的权威性。当与别的相关法律发生冲突时,就不能适用专为保险市场制定的法规,这将影响到保险市场的调整。(2)部分法规不能适应保险市场创新和发展变化的需要。目前,针对保险市场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有的还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调整。特别是对保险市场的日新月异的业务创新,缺乏预见性,有时存在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随着保险业内外情况的变化,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保险实际的需要,与保险市场发展相脱节,一些新的保险违法行为缺乏相应的法律予以规定,原有的相关规定需要加以修改。(3)部分法律法规与上位法相冲突,比如某些监管方面、市场准人方面的规定,实际上与保险法或其他法律相冲突。监管部门存在扩权冲动,导致保险市场的规范和发展存在障碍。同时,一些法律法规过于教条,缺少可操作性,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细节。4、市场竞争不充分。行业内的恶性竞争成为我国保险市场的普遍现象,为了达到快速增长的目标(有些保险公司制定发展计划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市场的实际情况),很多保险公司都或多或少地通过高返还、高手续费、提高保障范围等手段在市场上争揽客户。这种不计后果的竞争行为不仅导致保险公司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经营风险日益加大,而且破坏了市场秩序,影响了保险公司的信誉。5、保险市场主体存在很多问题。首先,很多保险公司虽然重视服务,但服务质量不高,企业与客户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渠道,在服务内容、形式、方式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其次,公司违规现象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屡禁不止,有些保险公司擅自提高或降低费率,扩大承保责任,增加无赔款返还,超规定增加保险代理手续费,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擅自开设新的保险品种。再次,资金运用情况不理想。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狭窄,资金运用机制简单,以银行渠道为主。19%以来,迫于通货紧缩及其预期的压力,中央银行连续8次降息,银行存款年收益率只能保证在2%—3%左右的水平,而许多寿险公司前些年推出的保单回报率却高达9%左右,保险公司尤其是寿险公司形成明显的利差损(保费收人与资金运用收益率)。资料显示:2002年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收益率为3.14%,低于2000年的3.59%和2001年的4.3%,2003年保险公司总资产中银行存款高达50%。6、保险中介市场发育不足。我国的保险中介机构的业务规模、市场地位等都处于起步阶段;保险中介市场目前发展还很不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占有率过低,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应有的作用还没得到充分的发挥等等。尽管近两年我国保险中介队伍迅速扩张,但市场现存的不和谐现象仍受到了各方面的重视,在发展中寻求突破也成为当前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据统计,我国保险业务来源有74.5%是通过保险中介,但主要是通过保险营销员和银行等机构的兼业代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占有率较低。其中,我国保险经纪公司在财产险业务来源中占有的比重还不足3%,寿险所占比重则更低,而在西方一些保险业较为发达的国家,这一比例已接近80%。另外,保险中介自身发展的不规范和创新力度的不足,也是造成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占有率较低主要原因。一方面,我国有些保险中介机构还存在擅自扩大承保范围等不规范的现象,理赔时公估机构很难站在中立的角度,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公司之间手续费结算不规范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给保险市场造成不良影响;另一方面,我国保险中介机构涉足的业务大多与保险公司的业务重叠,中介机构对新领域开拓力度相对不足,市场定位不准确。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解决方法:1、加强对保险业的正确宣导。保险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真正走进人们生活的时间还很短,加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很不平衡,整体教育水平比较落后,人们风险意识不强,有的还没有从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对国家、组织的依赖意识中摆脱出来,没有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意义和风险防范的必要性。同时,由于部分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出于利益驱动,对保险业、保险产品做了一些虚假宣传甚至有意误导,很大一部分人又往往把保险产金融与投资就会产生许多纠纷,保险市场秩序因此被扰乱。要解决这个问题,在加强对保险业监管的前提下,治本性的措施在于提高全社会对保险的正确认识,保险监管部门、保险业、社会各界都要加强对保险相关知识的正确宣导,充分说明保险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和意义、特征,澄清对保险的错误认识。在加大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的同时,提高人们对保险误导和欺骗宣传的辨别能力。2、促使保险企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由于在信息缺乏披露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很难对保险公月的财务实力·资信等级、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和发展前景做出正确的评价,这样出现被保险人方面的信息不对称。所以要求保险公司对保险需求者披露有关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条款的详尽信息(尤其是新型寿险产品)。同时保险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保险行业内部信息的公开,建立保险从业人员(包括代理人和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库,以利于社会查询。在的资源集合体,这些资源是同某种持久性的丽占有分不开的,而该种网络是大家都熟悉的,得到公披露的方式:(l)建立公开的信息载体,如报纸、网站等,由监管部门发布行业内部的一些信息;(2)建立规章制度,引导保险企业定期通过媒体披露企业的动态;(3)建立完善的评级制度,促进设立评级机构,对保险企业的资产规模、财务稳健性、经营管理和信用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对外公布。3、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建设保险市场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完善的保险法规体系是一国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保证。通过立法,使我国保险机制在建立的初始阶段就纳人法制化的轨道,以实现法律法规框架范围内的规范操作和健康发展。目前,针对我国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违规操作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道德风险的情况,需要尽快出台《中国保险监管基本法》、《保险信用评估法》等保险监管法律体系,从而使我国的保险监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保险信誉机制发挥作用。4、重建保险市场的社会诚信。保险合同是涉信合同,对诚信要求很高。目前,国内整体社会信用文化制度的缺失已经成为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之一,诚信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从而在各个层面上掀起了重建社会诚信体系的浪潮。从市场经营的本质去理解,信用或诚信其实是一种“社会资本”,后者的含义是指实际或潜认的一种体制化的网络。显然,按照这一定义,诚信所具有的特征应该是一种得到社会化公认的、较长期的、但又需要不断进行维护与投人的资源集合体。在以贯彻“最大诚信”为首要原则的保险业中,诚信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提供了保险业经营的一种竞争力要素,即内嵌在产品服务之中、基于共同利害关系的取向而将给公司经营带来持续利润源的一种投人。我们以保单的交易事项为例进行分析,投保人购买的是一种承诺,用现在确定的支付(保费)来换取未来不确定事故发生时的给付(保险补偿)。从投保人的角度来看,可以保障其交易合法性的依据在于保单这一契约,保单法律契约的背后,尤其是跨越相当长时间段的交易承诺赖以实现的基础就是其中内嵌的社会诚信资本要素。显然,在诚信这一社会资本要素的维持过程中,它所依附的一个体制化网络的有效运营包括了保险监管部门、保险经营机构与广大保险利益相关人的不断投人与精心维护。这种投人既包括法律与政策威慑下的影响,也融合了各种社会习俗的良好秩序与氛围,甚至包括社会观念与意识的普及。5、规范保险中介市场。提高保险市场集约化经营的程度。集约化经营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公司之间的业务分工。首先要加大各保险公司的体制改革力度,借鉴国外同行的先进经验,转变业务经营观念,逐步将那些应由保险中介公司承办的业务剥离出来,交由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去做,如英国,独立的保险经纪公司有3000多家,各种直接保险经纪人和再保险经纪人达7万多人。在美国,保险经纪公司有170多家,独立经纪人控制着保险市场份额的巧%左右。在美国和日本,保险公估人经营的理赔和承保公估业务占整个保险人理赔和风险评估业务的80%以上。在我国香港,其所占比重更是高达90%以上。这样何以加快保险公司集约化经营的步伐的经济发展么势,以适应专业化经营和社会化分工,为保险中介业的发展提供空间。其次要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公司的专业化优势,设身处地地为保险公司着想,经常给被保险人进行风险管理的培训,将风险发生的事故率控制在最低程度,只有这样才能使保险公司欢迎和接受保险中介公司,携手并进,共同发展我国的保险事业。做到这一点要加强中介机构人员的素质培养,经常地进行政治道德教育,同时做到切实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利益着想。6、规范保险监管程序,制定科学的监管内容。保险市场和其他金融市场一样,监管的意义比其他行业和市场要显得重要得多。在我国,保险业的正式监管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CIRC)直到1998年才正式成立,此前的监管职责一直由央行承担。由于我国保险监管部门成立的时间短,监管经验和对保险市场的认识并不充分,加上监管机构的行政化、官僚化意识还很浓,存在着监管程序不规范、监管内容不科学、不适应保险业这一新兴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等问题。另外,某些监管机构和部门还存在权力泛化的倾向,对保险市场的一些没有必要监管的问题抓住不放,给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发展造成障碍。同时,某些监管内容陈旧过时,客观上使保险市场不得不采用迂回、甚至违规的办法进行回应,影响了保险市场的正常运行。另外,对应当及时发现和监管的问题,目前的监管有时并不到位,也使得保险市场的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正确解决,留下风险和隐患。因此,应当下大力气研究制定规范的监管程序和科学的监管内容。比如,可以考虑根据目前的保险市场现状,将偿付能力监管和行为监管一起作为监管中心,并由此出发来设计监管程序、制定监管内容,使监管程序规范化,监管内容科学化,既可以约束监督者,又使得保险市场能够对监管有明确的预期,从而调整市场运行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加强对监管内容的研究,确保监管在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同时,能够促进保险市场规范运行和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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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保险行业的现状分析

行业发展现状
1、保费规模及赔付支出
——保费规模:疫情加速健康险投保
根据银保监会数据,健康险的原保费收入逐年上升,商业健康保险已经成为我国构建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程度上弥补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截至2020年保费收入已达8173亿元,近10年年均增长率达到31.2%。其中,2016年前健康险保费增速较快,而由于2016年76号文规范短存续期产品、2017年134号文限制快速返还型产品,万能险和投连险销售受阻,导致健康险收入增速有所放缓。2020年1月新冠疫情的爆发,促使人群健康险的投保意识提升。
2020年健康险保费收入同比增幅明显高于寿险,尤其在我国疫情最为严重的2月,寿险负向增长,而健康险却逆势上升。2021年由于部分重疾险、短期健康险产品调整,保费收入增速预计有所下降。

——赔付支出:健康险补充保障力度不足
2011-2020年我国健康险的赔付支出占比快速提升,2012年以来,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赔付支出保持约30%高速增长,健康险发展成为我国保险赔付支出增长最快的险种之一。但由于我国健康险发展较晚,其所发挥的补充保障作用较低。截至2020年,健康险的赔付金额占比为5.8%,根据中保协数据显示,2017年发达国家的商业健康险赔付占比已达10%。

2、人均保费密度与深度: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落后
2011-2020年我国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保持较快增速。然而,我国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与国外成熟市场存较大差距。截至2020年,我国的健康险保险密度为581.6元/(人/年)。然而,日本、德国等保险市场成熟的国家,保险密度于2018年已达3000-4000元/(人/年)。

自2011年起,我国健康保险保费社会乱说持续增长,2020年为0.8%,但与发达国家及地区仍有不小差距。

3、健康险险种结构:疾病和医疗保险为主力产品,长期医疗保险少
疾病和医疗保险为主力产品:截至2020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产品库中的人身险公司的健康险产品共计4669款,其中疾病保险2036款,医疗保险2470款。而医疗保险产品中,1461款为不可单独购买的附加险产品,医疗保险的主险产品相对较少。另外,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险和医疗意外险数量仅为28、98、2款,产品数量极为有限。

医疗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和重症保险之间的补充保障产品,广受人群追捧。但目前的人身险公司经营的医疗保险产品中83.7%都为一年以内的短期医疗保险,一年以上或者保证续保的产品选择匮乏。且由于医疗数据获取难,产品同质化严重,价格竞争激烈。2020年的健康险保费平均单价为1918.9元,较2019年降低5.6%。

保险行业的现状分析

8. 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分析

行业发展现状
1、保费规模及赔付支出
——保费规模:疫情加速健康险投保
根据银保监会数据,健康险的原保费收入逐年上升,商业健康保险已经成为我国构建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程度上弥补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截至2020年保费收入已达8173亿元,近10年年均增长率达到31.2%。其中,2016年前健康险保费增速较快,而由于2016年76号文规范短存续期产品、2017年134号文限制快速返还型产品,万能险和投连险销售受阻,导致健康险收入增速有所放缓。2020年1月新冠疫情的爆发,促使人群健康险的投保意识提升。
2020年健康险保费收入同比增幅明显高于寿险,尤其在我国疫情最为严重的2月,寿险负向增长,而健康险却逆势上升。2021年由于部分重疾险、短期健康险产品调整,保费收入增速预计有所下降。



——赔付支出:健康险补充保障力度不足
2011-2020年我国健康险的赔付支出占比快速提升,2012年以来,我国保险公司健康险赔付支出保持约30%高速增长,健康险发展成为我国保险赔付支出增长最快的险种之一。但由于我国健康险发展较晚,其所发挥的补充保障作用较低。截至2020年,健康险的赔付金额占比为5.8%,根据中保协数据显示,2017年发达国家的商业健康险赔付占比已达10%。



2、人均保费密度与深度: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落后
2011-2020年我国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保持较快增速。然而,我国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与国外成熟市场存较大差距。截至2020年,我国的健康险保险密度为581.6元/(人/年)。然而,日本、德国等保险市场成熟的国家,保险密度于2018年已达3000-4000元/(人/年)。



自2011年起,我国健康保险保费社会乱说持续增长,2020年为0.8%,但与发达国家及地区仍有不小差距。



3、健康险险种结构:疾病和医疗保险为主力产品,长期医疗保险少
疾病和医疗保险为主力产品:截至2020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产品库中的人身险公司的健康险产品共计4669款,其中疾病保险2036款,医疗保险2470款。而医疗保险产品中,1461款为不可单独购买的附加险产品,医疗保险的主险产品相对较少。另外,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险和医疗意外险数量仅为28、98、2款,产品数量极为有限。



医疗保险作为基本医疗保险和重症保险之间的补充保障产品,广受人群追捧。但目前的人身险公司经营的医疗保险产品中83.7%都为一年以内的短期医疗保险,一年以上或者保证续保的产品选择匮乏。且由于医疗数据获取难,产品同质化严重,价格竞争激烈。2020年的健康险保费平均单价为1918.9元,较2019年降低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