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务怎么还

2024-05-11 19:15

1. 地方债务怎么还

法律分析:一般债务本金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其他预算资金)、发行一般债券等偿还。一般债务利息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其他预算资金)等偿还,不得通过发行一般债券偿还。
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债券到期本金、利息以及支付发行费用。市县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转贷协议约定,及时向省级财政部门缴纳本地区或本级应当承担的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资金。

地方债务怎么还

2. 地方债务怎么还?

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政府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举借的一种债务,除中央政府举债之外,不少国家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也举借债务。【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条清理甄别工作的目的,是清理存量债务,甄别政府债务,为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

3. 债务还不了如何处理

债务还不了的,如果是暂时没有能力偿还可以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根据法院的裁决对债务进行分期偿还,如果是有能力而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债务还不了如何处理

4. 地方债务还不上如何解决?

法律分析: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分别在2016年全国预算草案、地方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中完整反映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是确定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要求地方做好限额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衔接,保障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不超过法定的“天花板”上限要求。二是规范预算编制和批复的流程,推动政府举借债务和使用债券资金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严格预算执行,细化了债券发行、转贷、使用,还本付息和发行费用支付的处理方法,保障偿债资金来源,维护政府信用。四是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

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一般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第四条 除外债转贷外,一般债务收入通过发行一般债券方式筹措。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一般债券的发行主体,具体发行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以下简称市县级政府)确需发行一般债券的,应当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债务预算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一般债券。
第五条 一般债务收入应当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第六条 一般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
一般债务本金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其他预算资金)、发行一般债券等偿还。
一般债务利息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其他预算资金)等偿还,不得通过发行一般债券偿还。
第七条 非债券形式一般债务应当在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内置换成一般债券。
第八条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一般债务预算收支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一般债务管理纳入全国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

5. 地方债务还不上如何解决

预算法规定,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分别在2016年全国预算草案、地方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中完整反映地方政府债务情况,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是确定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要求地方做好限额管理与预算管理的衔接,保障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不超过法定的“天花板”上限要求。二是规范预算编制和批复的流程,推动政府举借债务和使用债券资金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严格预算执行,细化了债券发行、转贷、使用,还本付息和发行费用支付的处理方法,保障偿债资金来源,维护政府信用。四是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法律依据:《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第三条一般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第四条除外债转贷外,一般债务收入通过发行一般债券方式筹措。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一般债券的发行主体,具体发行工作由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以下简称市县级政府)确需发行一般债券的,应当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债务预算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一般债券。第五条一般债务收入应当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第六条一般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一般债务本金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其他预算资金)、发行一般债券等偿还。一般债务利息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含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其他预算资金)等偿还,不得通过发行一般债券偿还。第七条非债券形式一般债务应当在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内置换成一般债券。第八条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一般债务预算收支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信息系统,一般债务管理纳入全国统一的管理信息系统。

地方债务还不上如何解决

6. 实在还不起债务怎么办

当法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时候,可以先申请破产。等清算完毕之后,把财产用来偿还债务。如果清算出来的财产没办法清偿完同一顺序的债务,那么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一、公司债务执行不到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欠钱不还,那么需要让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且企业法人已解散但还没清算,或没清算完毕,资产无法清偿债务的,那么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可以用清算后的金额清偿债务。无法仍然无法清偿债务的,那么法院可以对公司的剩余财产进行拍卖。
二、个人破产清算后债务怎么办
个人破产清算后债务应当依法给予赔偿。法人被宣告破产的,在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并注销登记时终止。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应当依次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满足同一顺序清偿要求时,应该按比例分配。破产宣告后,管理人通过变价方式分配破产企业的财产,企业法人地位不会立即消失。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向破产人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企业法人资格正式注销。
三、法人终止债务怎么办
法人主体资格灭失的原因有很多,不同原因下的债务承担方式不同。以公司法人为例,公司在解散之前需要进行清算,按照一定的顺序以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如果无法清偿,进入破产程序,债务清偿需要按照《破产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如果是因合并或分立导致的,那么其债务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公司承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7. 县级市还不起债务怎么办

县级市还不起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县级市偿还债务。县级市还不起债务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查明情况后,会出具判决书,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县级市应当按照判决书偿还债务,不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可以强制县级市偿还债务的。
一、债务人名下没有资产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并且债权人已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那么其名下的财产会被强制清除债务。没有可以被法院执行资产的,但是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如果满足中止执行的条件,那么法院会等债务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如果债务人在期间死亡,那么会终结执行。
二、婚前债务没有借条怎么办
婚前债务,但没有借条的,也应当偿还的。婚前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夫妻一方偿还的,夫妻一方应当用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即使没有借条,但有借款事实的,婚前债务也是存在的,是必须偿还的,债务人不清偿的,债权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强制债务人偿还债务。
三、欠租金被停电是否合法?
拖欠房租租金房主给停电是合理的,建议尽快交钱。债务人应当及时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实行所在地的人民起诉追偿债务;拒不偿还,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强制执行,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经人民法院查明,债务人确无执行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县级市还不起债务怎么办

8. 县级市还不起债务怎么办

法律分析:县级市还不起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县级市偿还债务。县级市还不起债务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查明情况后,会出具判决书,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县级市应当按照判决书偿还债务,不偿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就可以强制县级市偿还债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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