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外贸的核销流程是怎样的?能给具体解答下嘛?

2024-05-13 06:55

1. 请问外贸的核销流程是怎样的?能给具体解答下嘛?

  1. 联系 货代 ,确认出口口岸。  2. 网上申请 核销 单(登陆 电子口岸 系统---出口收汇---申请 核销 单---输入申领分数)。
  3. 去外汇管理局(中山广场)领取纸制 核销 单(携带 核销单 领取证, 电子口岸 操作员卡,组织机构代码章)。
  4. 核销单 备案:登陆 电子口岸 系统---出口收汇---口岸备案---输入口岸代码(大连0900、天津0200、宁波3100、上海2200、沈阳0800)---确认。
  5. 报关 :给 货代 准备 报关 资料(电话确认所需相关手续)一般包括:合同复印件、商业发票、箱单、盖公章的 报关 委托书、盖报关专用章的 报关单 、 核销单 )。
  6. 发货之后 货代 将单据返回,需给客户寄去相关 清关 资料:箱单、商业发票、 提单 (共三联,给客户两联)。
  7. 报关单 (核销单、 报关单 )据返回后:
  《1》登陆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企业交单---开始查找---出口报关单(核对)---交单。【查询:组合查询,确认时候交单成功,如显示“已交”证明成功】。
  《2》返回电子口岸首页--- 出口退税 ---数据报送---查询报送---输入报关单后数九位 海关 编号---条件设定---开始查找(核对信息)---报送【查询:数据查询--状态查询---确认】。
  8. 网上核销(电子口岸信息交单一、二天后):登陆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系统---数据更新(数据交换--数据提取--全部数据提取--下载最新数据--开始)---批次报审---新建---一般贸易---选择核销单信息点击添加---选择水单信息点击添加---保存---放入待报审---待报审中批次报审---审核无误后提交(数据交换--报送--核销数据报送--选中,开始)---预览打印两份。
  9. 一、二天之后,数据交换---数据提取---全部数据提取---下载最新数据。如通过核销,有公告出现。如不通过,需到外管局现场核销(报关单核销联、核销单、财务提供的结汇水单)。
  10. 将核销过的核销单第三联和报关单退税联交给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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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来自:九九外贸论坛 - 外贸核销工作全套流程

请问外贸的核销流程是怎样的?能给具体解答下嘛?

2. 外贸出口如何核销?

出口收汇核销流程 
  一、核销开户。 
  出口单位申请办理“中国电子口岸”IC卡及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开户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开户申请书,核销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2)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需提供《外汇登记证》; 
   
   二、申领核销单。出口单位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核销员证(首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内容包括核销员姓名和领单份数及出口合同复印件); 
  (2)出口企业核销员本人“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 
   三、收汇核销。 
   1、全额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正本及退税联;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4)商业发票正本。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定的出口发票,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其他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发票须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 
  (5)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应具备银行“业务公章”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字样、相应的核销单编号等必备要素),异地收汇核销专用联的,应加盖收汇地外汇局“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监管专用章”确认的水单。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方式出口按照工缴费办理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全额核销中2、3、4、5点的单据。 
  (3)海关登记手册、企业合同及外经贸部门批准件(正本及复印件)。 
   3、进料加工抵扣出口收汇差额核销:(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每次申请办理抵扣差额核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进出口登记手册、进出口合同(须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海关审批备案); 
  (2)全额收汇核销中的1、2、3、4、5点的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及企业外汇核销IC卡; 
   4、其它特殊贸易方式出口,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5、企业货物报关出口后发生退货办理核销: 
  (1)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正本;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4)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出口发票正本; 
  (5)加盖海关“验讫章”的退运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6)进口发票正本(应为红字); 
  (7)企业外汇核销IC卡。 
   核销的流程 
  以下是关于核销的理论操作程序: 
   1.出口单位领核销单; 
   2.出口单位向海关交验核销单,海关审验后,退回给出口单位. 
   3.货物出口后,将有关单据及附有核销单编号的发票交银行收汇,同时,将核销单存根及有关单据送还签发核销单的外汇局; 
   4.银行收妥货款后,将结汇水单退出口单位; 
   5.出口单位将银行确认货款已经收回的结汇水单和由海关退回的原核销单送外汇局,核销该笔收汇。

3. 外贸出口如何核销?

中国实行外汇管制政策。外汇进出口需要得到国家监管。以前是通过出口核销单实行一单一票。需要用核销单报关、收汇、退税等等。2012年8月1日起,全国上线运行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取消纸质核销。现行外汇申报制度。请联系你所在地的外汇管理局,做“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他们会给你开通外管网上业务。详细信息可以看“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等有正常收支外汇,就需要到这个平台上面去申报。具体操作的指导上面也有。    
补充:有些地方,银行会督促出口企业去做申报,因为企业没有及时申报结汇,会影响银行工作人员的绩效。有任何疑问欢迎联系AB客~

外贸出口如何核销?

4. 外贸方面,取消核销单后,核销这块怎么操作呢?

出口收汇核销的流程: 
(1)出口企业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3)报关后,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 
(4)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将海关退给的核销单、报关单和有关单据送交银行收汇。 
(5)货款汇交至出口地银行以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上填写有关核销单编号。 
(6)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的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及其他规定的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7)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依据。 
所需单据: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报关单,核销单,银行结汇水单

5. 做外贸核销是什么

1.概念:企业出口货物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准时收汇,并以出口收汇核销单为主线索向注册地外汇局提供必需的单证和按照必需的程序进行出口收汇核销.核销后,企业凭外汇局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退税联”向税务局办理出口退税,享受出口优惠政策.
2.规定期限:自报关之日走,出口企业必须在180天内收汇,收汇后30天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规定期限内未向外汇局核销或未足额收汇等原因造成未核销与无法核销的,为逾期核销.
3.需提供的单证: 交单后的出口收汇核销单,该核销单项下的出口收汇凭证(出口收汇核销联,也就是水单),出口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报告表以及其外江局要求的其它有关单证.

做外贸核销是什么

6. 外贸出口中的核销是什么意思?

核销从字面理解就是核对后销案.
外贸中主要有两种情况需要核销:
1)加工贸易手册核销:指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加工复出口或者办理内销等海关手续后,凭规定单证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海关经审查、核查属实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办理解除监管手续的行为。
2)外汇核销:指进出口企业实际收付的外汇金额与报关金额的比对过程.
核销流程:
    1.)联系 货代 ,确认出口口岸。  2.)网上申请 核销 单(登陆 电子口岸 系统---出口收汇---申请 核销 单---输入申领分数)。  3.)去外汇管理局领取纸制 核销 单(携带 核销单 领取证, 电子口岸 操作员卡,组织机构代码章)。  4. )核销单 备案:登陆 电子口岸 系统---出口收汇---口岸备案---输入口岸代码(大连0900、天津0200、宁波3100、上海2200、沈阳0800)---确认。  5. )报关 :给 货代 准备 报关 资料(电话确认所需相关手续)一般包括:合同复印件、商业发票、箱单、盖公章的 报关 委托书、盖报关专用章的 报关单 、 核销单 )。  6. )发货之后 货代 将单据返回,需给客户寄去相关 清关 资料:箱单、商业发票、 提单 (共三联,给客户两联)。  7. )报关单 (核销单、 报关单 )据返回后:  《1》登陆电子口岸---出口收汇---企业交单---开始查找---出口报关单(核对)---交单。【查询:组合查询,确认时候交单成功,如显示“已交”证明成功】。  《2》返回电子口岸首页--- 出口退税 ---数据报送---查询报送---输入报关单后数九位 海关 编号---条件设定---开始查找(核对信息)---报送【查询:数据查询--状态查询---确认】。  8. )网上核销(电子口岸信息交单一、二天后):登陆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系统---数据更新(数据交换--数据提取--全部数据提取--下载最新数据--开始)---批次报审---新建---一般贸易---选择核销单信息点击添加---选择水单信息点击添加---保存---放入待报审---待报审中批次报审---审核无误后提交(数据交换--报送--核销数据报送--选中,开始)---预览打印两份。  9. )一、二天之后,数据交换---数据提取---全部数据提取---下载最新数据。如通过核销,有公告出现。如不通过,需到外管局现场核销(报关单核销联、核销单、财务提供的结汇水单)。  10. )将核销过的核销单第三联和报关单退税联交给财务。

7. 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后的外贸流程?

现在外贸出口申报与过去外贸出口申报的区别在于:
取消了核销单,少了外汇核销这一步操作;多了外汇管理应用服务平台上预收预付实际发生三十日内要进行报告这一步操作。
取消了延期申报。放宽了企业申报退税的期限,由原来的90天调整为最长470天。所以当年发生的业务都可在次年四月三十日前完成申报。
即“在出口贷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凭证申报退(免)税”。
核销程序:
1、有出口收汇货物的单位,应该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申领经过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
2、货物出口时,将出口收汇核销单与其他所需要的报关单据一起向海关申报;货物放行大约一周时间以后,出口人将海关签章后退回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单以及其他有关单据取回留存,准备收汇核销时使用。
3、银行收到外汇货款以后,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将外汇货款按照当天的外汇牌价代替国际买入出口人收到的外汇贷款,同时,将相应金额的人民币打入出口人帐户,并且以水单的形式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应该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凭银行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外汇水单等单证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出口收汇核销工作。
外汇管理部门通过对报关网络记录、报关单证的检查核对后,认为该笔业务出口、收汇等事宜属实后,便同意出口人的外汇核销,即认定该笔出口业务已经完成。

扩展资料:
核销的流程:
以下是关于核销的理论操作程序:
1、出口单位领核销单
2、出口单位向海关交验核销单,海关审验后,退回给出口单位。
3、货物出口后,将有关单据及附有核销单编号的发票交银行收汇,同时,将核销单存根及有关单据送还签发核销单的外汇局
4、银行收妥货款后,将结汇水单退出口单位
5、出口单位将银行确认货款已经收回的结汇水单和由海关退回的原核销单送外汇局,核销该笔收汇。

未核销:
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简称逾期未核销,是指货物出口后,出口单位超过预计收汇日期30天未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出口单位应当及时收汇并办理核销手续,远期收汇的还应及时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尽力避免逾期未核销的发生。
出口单位接到外汇局“催核通知书”后,应当对照“逾期未核销清单”进行认真清理,核对、确认数据,及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对无法办理核销的,应主动向外汇局说明情况,接受外汇局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逾期未核销情况严重的,应接受外汇局的处罚决定。
如数交纳罚款,并积极整改。对逾期后又收回外汇的,应向外汇局说明情况,按照正常核销要求提交的单证办理核销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收汇核销

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后的外贸流程?

8. 出口核销的操作流程能告诉我吗?

1 提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
2.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3.报关后,在规定的期限将核销单存根送回外汇管理局接受外汇管理部门对出口收汇情况的监督。
4.货物出口后,将海关退回的核销单,报关单和有关单据交银行收汇。
5.货款汇交至出口的银行后,银行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并在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上填写有关核销单编号。
6.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汇核销单专用联的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单及其他规定的单据,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7.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核销后,在核销单上加盖“已核销”章,并将其中的出口退税专用联退还给出口单位作为日后退税依据。
  所需单据:加盖海关放行章的报关单,核销单,银行结汇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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