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到银行办业务吗

2024-05-20 22:46

1.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到银行办业务吗

不得办理信用卡,不得办理贷款。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扩展资料:
最高法要求,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自动惩戒
各级法院要强化与协助单位的网络对接与信息共享,特别是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
要不断拓展惩戒措施内容,重点推动通过网络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限制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措施,强化警示威慑作用,真正达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效果。
要积极研究应对被执行人翻新花样规避执行的情况,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调动当事人、律师积极性等方式,促进解决查人找物、财产变现等难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信被执行人
人民网-最高法:将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自动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到银行办业务吗

2.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到银行办业务吗

不得办理信用卡,不得办理贷款。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扩展资料:
最高法要求,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自动惩戒
各级法院要强化与协助单位的网络对接与信息共享,特别是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自动识别、自动拦截、自动惩戒。
要不断拓展惩戒措施内容,重点推动通过网络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限制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措施,强化警示威慑作用,真正达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效果。
要积极研究应对被执行人翻新花样规避执行的情况,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调动当事人、律师积极性等方式,促进解决查人找物、财产变现等难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信被执行人
人民网-最高法:将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自动惩戒

3. 失信被执行人人员能办理银行卡吗


失信被执行人人员能办理银行卡吗

4. 失信被执行人人员能办理银行卡吗?

您好,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办理银行储蓄卡的,目前对于办理银行储蓄卡没有相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只是限制高消费,具体如下: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执行法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述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



扩展资料:

失信行为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5. 失信被执行人还能工作吗

法律分析:原则上是可以工作的。但是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下。1、特定行业:如果失信人所求职的公司,对这方面审核不是很严格,那么是可以正常工作的。但是比如金融行业,会在员工入职前要求提供征信报告甚至是查询其执行情况,那么一旦被查出来,很大可能是不会录用的。此外,有些大公司也会核实求职者这方面的记录。2、职务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向有关单位定向通报执行信息。直白点说,执行人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董事、高级管理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失信被执行人还能工作吗

6. 失信被执行人人员能办理银行卡吗?

失信人是不可以办银行卡的。失信人员是不可能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的,因为银行卡的办理是需要本人进行身份验证,包括面部识别和手机短信。因为失信人员已经被限制消费,纳入了失信登记,许多人都会想办法用别人的银行卡来供自己使用,以此达到转移财产的目的。这种现象在现实中非常普遍,而且法律也很难监管到们,执行法官也难以查询到失信人员有此情况。但是,长期使用别人的银行卡是存在问题的,首先是办卡人的风险:如果第三人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电话卡、银行卡以后借给失信人员使用,自己构成违反同银行的约定,可能会被注销卡,冻结资金,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犯罪。

7.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做生意吗

法律分析: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后,做生意会有一定限制的,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等方面进行惩戒。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做生意吗

8. 失信被执行人还能工作吗?

法律分析:
原则上是可以工作的。但是有两种情况需要注意下。
1、特定行业:如果失信人所求职的公司,对这方面审核不是很严格,那么是可以正常工作的。但是比如金融行业,会在员工入职前要求提供征信报告甚至是查询其执行情况,那么一旦被查出来,很大可能是不会录用的。此外,有些大公司也会核实求职者这方面的记录。
2、职务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向有关单位定向通报执行信息。直白点说,执行人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董事、高级管理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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