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救助金由谁申请

2024-05-17 07:33

1. 交通事故救助金由谁申请

由受害人向交警申请,然后交警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交通事故救助金由谁申请

2. 车祸救助金申请条件

车祸救助金申请条件有:1、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车辆没有买交强险的;3、肇事者逃跑,找不到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来源有哪些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4、救助基金孳息;5、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6、社会捐款;7、交通违章罚款;8、其他资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3.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救助金

申请人的条件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受害人身份无法确定或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无法提出垫付申请,且医疗机构或者殡葬机构已经垫付医疗抢救费用或死亡丧葬费用的,医疗机构或殡葬机构可以代为提出垫付申请,但是在申请时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无法确认的证具体申请程序是,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具体申请程序是,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第一种情形,申请垫付抢救费用的,应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抢救或者是丧葬费垫付申请书;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第二种情形,申请垫付丧葬费用的,应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抢救或者是丧葬费垫付申请书;受害人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火化通知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一、肇事逃逸不缴医药费怎么办
肇事逃逸不交医药费,可先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再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二、肇事者没钱赔偿怎么办?
(一)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符合规定情形的,救助基金会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二)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要求肇事司机变卖车辆等资产获得现金予以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何申请交通事故救助金

4. 车祸救助金申请条件

(一)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这种情况下治疗是不能中断的,当然也不能让医院白治疗,这种费用国家来出;(二)肇事车辆没有买交强险的,这个很多人都说了,现在的车辆咋可能不买交强险呢,不买就不能上路,大家别忘了,有很多马大哈交强险过期了不知道的也算没买,还有就是农村用的拖拉机,你说他会买交强险么;(三)当然就是肇事者跑了,也找不到人,这种情况下也只能走这个基金了。申请救助金的程序: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包括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1)是否属于上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2)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4、救助基金孳息;5、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6、社会捐款;7、其他资金。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5. 车祸救助金申请条件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受害人身份无法确定或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无法提出垫付申请,且医疗机构或者殡葬机构已经垫付医疗抢救费用或死亡丧葬费用的,医疗机构或殡葬机构可以代为提出垫付申请,但是在申请时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无法确认的证明。
一、交通事故后可以要求哪些方面的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8、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9、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10、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11、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这些赔偿项目如下: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护理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4、交通费5、住宿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7、营养费8、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9、近亲属交通费10、近亲属住宿费11、近亲属误工费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13、被抚养人生活费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16、维护权利的损失律师费、调档费等
三、交通事故的赔偿内容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赔偿内容有:
1、死亡赔偿,根据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医疗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3、住宿费用,外地就医,配备残疾辅助器具,伤残,死亡亲属参与交通事故处理,办理丧葬等费用;
4、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5、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继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固定残疾日前一天;
6、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确定护理期限。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受害人确实有必要到其他地方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车祸救助金申请条件

6. 车祸救助金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受害人身份无法确定或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无法提出垫付申请,且医疗机构或者殡葬机构已经垫付医疗抢救费用或死亡丧葬费用的,医疗机构或殡葬机构可以代为提出垫付申请,但是在申请时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无法确认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7.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条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只有三种情况可以向该基金申请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这种情况下治疗是不能中断的,当然也不能让医院白治疗,这种费用国家来出;
(二)肇事车辆没有买交强险的,这个很多人都说了,现在的车辆咋可能不买交强险呢,不买就不能上路,大家别忘了,有很多马大哈交强险过期了不知道的也算没买,还有就是农村用的拖拉机,你说他会买交强险么;
(三)当然就是肇事者跑了,也找不到人,这种情况下也只能走这个基金了。“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申请条件是什么?

8. 什么时候申请交通事故救助金

一、什么时候申请交通事故救助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从救助基金中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二、相关法律
《办法》规定,需要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于受害人接受抢救3个工作日内通知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并告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服务网点提出垫付申请。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经审核符合垫付规定的,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及时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田间、场院等道路外作业、转移发生的事故,农机主管部门接到报案处理的,由农机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服务网点,并告知医疗机构。
《办法》规定,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火化证明和受害人亲属身份证明,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服务网点书面提出丧葬费用垫付申请。救助基金业务承办人收到丧葬费用垫付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核定的丧葬费用划入殡葬服务机构账户,并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殡葬服务机构和申请人。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受害人都有能力去承担的,而且有的家庭连基本的生活费用都没有了,这种情况社会救助金,这个可以是丧葬费用抢救费用,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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