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手续

2024-05-17 05:14

1. 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手续

1.他失业前工作的单位出具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用人单位应当在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职工失业后可以选择是否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愿意申请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
及时到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4.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
内容包括: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可靠,申请人是否参加了失业保险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是否进行了失业求职登记等。
对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书面告知其理由,如有异议可在多长时间内向哪个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为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相关手续。
5.领取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失业人员按月从同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或者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证明文件,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手续

2. 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带哪些材料?

1、参保单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2、失业保险中心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以上表格。4、交纳3张一寸彩照、1份身份证复印件。5、办理完成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3. 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

法律分析: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以下材料:1.填写好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2.本人失业证。3.个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4.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5.4张一寸照片。6.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失业保险金申领流程: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参保人员减少;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

4. 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需要失业人员档案和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三张一寸免冠照片等资料。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六十天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辞职的,之前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的,可以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机构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之后持失业证和身份证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5. 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一)本人身份和本人照片;(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放;(三)劳动保障厅行政部门的机构出具的求职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6. 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手续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提交的资料,各地并非完全一致,一般需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指定商业银行银行卡、办理失业证证件照。

重庆市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事指南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
(含农民工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一、范围及对象
本人及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失业人员。

二、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办理失业和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
 1.所需原件
(1)原单位失业职工介绍信;(2)本人户口本;(3)身份证;(4)近期彩色1寸照片1张,2寸照片3张;(5)本人已激活的建设银行社保卡(若无建设银行社保卡的,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储蓄卡)。
 2.所需复印件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上(1张);
(2)本人建设银行卡卡号面与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上(1张);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家庭人口增减页3页复印于一页上(2张)。
 3.申领时限: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
 4.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镇(街)就业社保所。
(二)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1.所需资料: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3张1寸的照片。
2.学习报告地点:江津区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小西门世纪大厦三楼)。
3.学习时间:以申领时镇街社保所通知时间为准。
(三)按月报告就业情况
1.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
2.办理地点:户籍所在的镇(街)就业社保所。
3.办理时限:办理申领登记的次月起,每月15日前(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划拨。
1至15日办理申领登记的,当月20日划拨到本人帐户,16日后办理申领登记的,次月20日划拨到本人帐户。

注: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本人应按月到区内就近的居住地办理领取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其当月应领而未领的失业保险金作自行放弃处理。无故逾期超过60日不办理的,将按其已重新就业处理,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其他待遇。
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农民工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月报告就业情况,但可选择是否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7. 办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以下一些材料:1.填写好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2.本人失业证。 3.个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4.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 (工作)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办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材料

8. 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手续?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手续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明;(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