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集微店是骗人的吗?是传销吗?

2024-05-16 16:54

1. 云集微店是骗人的吗?是传销吗?

云集微店涉网络传销已被处罚,请慎重对待。
2017年8月22日,浙江省工商局网站公布2017浙江“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对“云集微店”APP不正当竞争的处罚结果。云集微店以“交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行为开展网络传销,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958.4万元。
经调查,浙江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移动购物平台—“云集微店”APP于2015年2月12日开始上线试运营,从2015年3月26日开始,当事人设定网络微店运作模式为:每人缴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年费,可以成为“云集微店”的店主,但实际上并不开店。成为所谓的“店主”后,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
根据当事人制定了晋级制度,一名店主直接发展30名新店主和间接发展130名新店主加入,方可成为导师;导师团队招募店主人数达到1000名,可向公司申请成为合伙人或者育成合伙人,使相互之间形成上下线的关系。


扩展资料
传销特征识别:
首先,天上不会掉馅饼,当把事业或者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可能涉嫌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云集微店”涉网络传销被罚958.4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销

云集微店是骗人的吗?是传销吗?

2. 云集微店真的是传销吗

云集微店涉网络传销已被处罚,请慎重对待。
2017年8月22日,浙江省工商局网站公布2017浙江“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对“云集微店”APP不正当竞争的处罚结果。云集微店以“交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行为开展网络传销,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958.4万元。
经调查,浙江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移动购物平台—“云集微店”APP于2015年2月12日开始上线试运营。
从2015年3月26日开始,当事人设定网络微店运作模式为:每人缴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年费,可以成为“云集微店”的店主,但实际上并不开店。成为所谓的“店主”后,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
根据当事人制定了晋级制度,一名店主直接发展30名新店主和间接发展130名新店主加入,方可成为导师;导师团队招募店主人数达到1000名,可向公司申请成为合伙人或者育成合伙人,使相互之间形成上下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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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产生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成型于战后的日本,发展于中国。传销培训教材不仅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而且具有很多心理学的要素,极易诱人上当。在国外传销和直销是一个意思,也就是说国外只有传销这一个概念。
国外传销的主要概念是: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也就是客户传播式销售。这跟国内的传销是两个概念。
中国式传销 :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什么都是空的,就只是让你拉人头,从入会费或者加盟费中提取少量提成。
或者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让你无法与外界联系,天天学习那些传销培训教材,让你学会怎么骗人,然后列名单、电话或书信邀约、摊牌、跟进、直至以各种方式交齐入会费或者加盟费。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云集微店”涉网络传销被罚958.4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销

3. 云集微店真的是传销吗

云集微店涉网络传销已被处罚,请慎重对待。
2017年8月22日,浙江省工商局网站公布2017浙江“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对“云集微店”APP不正当竞争的处罚结果。云集微店以“交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行为开展网络传销,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958.4万元。
经调查,浙江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移动购物平台—“云集微店”APP于2015年2月12日开始上线试运营。
从2015年3月26日开始,当事人设定网络微店运作模式为:每人缴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年费,可以成为“云集微店”的店主,但实际上并不开店。成为所谓的“店主”后,可以邀请其他人员加入成为新店主。
根据当事人制定了晋级制度,一名店主直接发展30名新店主和间接发展130名新店主加入,方可成为导师;导师团队招募店主人数达到1000名,可向公司申请成为合伙人或者育成合伙人,使相互之间形成上下线的关系。

扩展资料
传销产生于二战后期的美国,成型于战后的日本,发展于中国。传销培训教材不仅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而且具有很多心理学的要素,极易诱人上当。在国外传销和直销是一个意思,也就是说国外只有传销这一个概念。
国外传销的主要概念是: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也就是客户传播式销售。这跟国内的传销是两个概念。
中国式传销:是虚假的公司,虚构的产品,什么都是空的,就只是让你拉人头,从入会费或者加盟费中提取少量提成。
或者控制人身自由,没收财物,让你无法与外界联系,天天学习那些传销培训教材,让你学会怎么骗人,然后列名单、电话或书信邀约、摊牌、跟进、直至以各种方式交齐入会费或者加盟费。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证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云集微店”涉网络传销被罚958.4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销

云集微店真的是传销吗

4. 云集微店是传销吗?

是不是传销,应当按照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同时具有以下行为的,是传销:
一、需要交入门费。
二、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三、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5. 云集微店是传销吗

  云集微店是不是传销,应当按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云集微店是传销吗

6. 云集微店是传销吗

  是不是传销,应当按照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传销是拉人头模式,同时具有下列行为的,属于传销:
  1、需要交入门费。
  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7. 有人知道云集微店吗?是做什么的?

真的。一天一块钱。
云集优势:1. 云集不存在假货,所有的产品PICC承保,品牌授权直达。2. 产品多样化,一二三线大牌,海外潮牌,应季产品,爆款单品。3. 所有的产品不需要进货打款,店主卖出产品后即可返利,一件代发,闪电发货。


有人知道云集微店吗?是做什么的?

8. 云集微店开店模式是不是传销?

同时具有以下行为的,是传销:
一、需要交入门费。 
二、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三、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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