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转移方式有哪两种?

2024-05-17 06:57

1. 债的转移方式有哪两种?

  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法定转移两种方式。
  除依继承和行政命令转移者外,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因为债务人的改变对债权人关系重大,新债务人的信誉和履行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债权能否实现。所以,债权人如不同意,则债务的转移就不能有效。在双务合同中,每方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因而任何当事人的变更(即债的转移)都必须经过对方同意。债权人不同意对方作债务的转移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不得不予同意。例如,按中国现行的房屋租赁办法规定,租用人(房客)之间因工作、生活的正当需要而互相换房,出租人如无重大理由,一般不得拒绝。
  债权转移后,一切从属权利都随之转移;债务转移后则相反,一般情况下,从属权利并不随之转移。如第三人对于债务所设定之保证及质押,在债务转移时均随之失效。这是因为第三人的保证和质押都是基于对原债务人的信任或密切关系才设定的。只有在保证人或出质人明确表示愿意继续负担保责任时,原来的保证和质押才能对新债务人继续有效,而这实际上等于是由新的协议产生了新的担保。

债的转移方式有哪两种?

2. 债的转移有哪两种方式

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法定转移两种方式。除依法继承和行政命令转移者外,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债权转移后,一切从属权利都随之转移;债务转移后则相反,一般情况下,从属权利并不随之转移。
一、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应该由谁来还钱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果债权人没有同意,债权人仍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转移时新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转移时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五条【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法律适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二、单方转移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吗?
(一)该规定只适用于第三人提供担保财产的情况。如果担保财产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的,除非债权人明确放弃担保物权或者债务的受让人明确表示愿意代为提供新的担保,否则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债务人担保责任的免除。
(二)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要经提供担保财产的第三人的书面同意,如果不是书面形式,视为不存在担保人的同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电文(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三)民法典规定的债务转移不但包括债务人将债务全部转移给他人,也包括将部分债务转移给他人。债权人许可债务人部分转移的,原债务并不退出债务关系,只是其所应承担的债务额发生减少,新债务人与原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承担债务。部分转移债务的也必须经担保人同意,否则担保人对转移出去的部分债务不承担担保责任。
(四)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移债务的,可以免除担保人的全部担保责任。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移部分债务的,可以免除担保人部分的担保责任,担保人不得要求免除全部担保责任。这就是物权中“不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正确内涵。
因此,债权债务人之间未经担保人同意而转移债务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3. 债转移的两种方式

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法定转移两种方式。债的移转原因能引起债的主体变更的具体原因是多样的,但依其性质来说可分为法律行为、法律的直接规定以及法院的裁决三种。
一、债的变更需要通知征得同意吗
广义的债的变更,包括债的主体的变更和债的内容的变更。债的主体的变更,又称为债权债务的转移。如果是债权人对外转让债权的话,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但是如果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话,则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关于债的内容的变更,则须依当事人一致意思表示或者依法律的直接规定以及裁判机构的裁判文书进行。
二、债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是如何的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有三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三、民法典中个人债务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个人债务转让的条件1、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2、债务转让中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不具有可移转性的债务,不能够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标的,如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以及不作为义务只能由约定或特定的当事人承担,不能转让给他人。3、债务转让涉及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有一定规定。债务转让涉及的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4、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转移的两种方式

4. 债的转移有哪两种方式

法律分析: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法定转移两种方式。除依法继承和行政命令转移者外,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债权转移后,一切从属权利都随之转移;债务转移后则相反,一般情况下,从属权利并不随之转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5. 债的转移有哪两种方式

	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法定转移两种方式。
	除依法继承和行政命令转移者外,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
	债权转移后,一切从属权利都随之转移;债务转移后则相反,一般情况下,从属权利并不随之转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债的转移有哪两种方式

6. 债的转移有哪两种方式?

  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法定转移两种方式。
  除依继承和行政命令转移者外,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因为债务人的改变对债权人关系重大,新债务人的信誉和履行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债权能否实现。所以,债权人如不同意,则债务的转移就不能有效。在双务合同中,每方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因而任何当事人的变更(即债的转移)都必须经过对方同意。债权人不同意对方作债务的转移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不得不予同意。例如,按中国现行的房屋租赁办法规定,租用人(房客)之间因工作、生活的正当需要而互相换房,出租人如无重大理由,一般不得拒绝。
  债权转移后,一切从属权利都随之转移;债务转移后则相反,一般情况下,从属权利并不随之转移。如第三人对于债务所设定之保证及质押,在债务转移时均随之失效。这是因为第三人的保证和质押都是基于对原债务人的信任或密切关系才设定的。只有在保证人或出质人明确表示愿意继续负担保责任时,原来的保证和质押才能对新债务人继续有效,而这实际上等于是由新的协议产生了新的担保。

7. 债的转移有那两种方式,转移的原因有哪些

	债的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或债务由第三人予以承受,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
	债的转移有协议转移和法定转移两种方式。
	发生债转移的原因,依其性质来说,可分三种:
	1.法律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债的转移需有让与人与受让人合意才可以,因此,依合意发生的债的转移为最常见的原因之一。
	2.法律的直接规定。因法律的直接规定发生的移转,称为债的法定移转。在法定移转时,一般只能是概括转移,即债权债务为财产的一部分移转于他人承受。
	3.法院的裁决。债也可因法院的裁决而发生移转,此种原因发生的债的移转为裁判上的移转。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的转移有那两种方式,转移的原因有哪些

8. 债的转移的概念是什么

债的转移,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或债务由第三人予以承受,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和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这种转移有三种情况:债权的转移;债务的转移;债权、债务的全面转移。
一、个人债务能否转让给第三方?
个人债务可以转让给第三方,但是应经过债权人同意。
债务转移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债务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债务转移不仅必须由原债务人和新债务人达成协议,而且必须经原债权人同意。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转让的债务需为合法有效的债务,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为非法的债务当然是不允许转让的。
(2)转让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而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
(3)债务人转让债务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
二、债权人债务人混同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债务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法律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混同发生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概括承受。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主要原因。
主要有:
(1)企业合并,合并前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因同归于合并后的企业而消灭。
(2)债权人继承债务人,比如父亲向儿子借钱后死亡,儿子继承父亲的债权和债务。
(3)债务人继承债权人,比如儿子向父亲借钱后,父亲死亡,儿子继承了父亲的财产。
(4)第三人继承债权人和债务人,比如儿子甲向父亲乙借钱后,因意外事件二人同时死亡,由甲的儿子丙继承他们二人的财产。
二、特定承受。
特定承受主要包括:
(1)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比如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签订合同后,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
(2)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比如甲乙二人签订合同后,债务人乙的债务转移给债权人甲。
三、债权转让具有无因性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指某人的债权、债务全面转移给另一人或数人。这种情况只有在公民的继承和法人的合并或分立时发生,公民继承时,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便由继承人全面承受,只在债务的价值超过遗产总值时,才有可能发生债务的消灭。如有两个以上的继承人时,便由他们协议分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