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的解读

2024-05-18 16:18

1. 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的解读

一、哪些中小微型企业可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的规定,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试点期间,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产、金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推出,强化了直接金融与中小微企业有效对接,将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提供新的有效途径,也有望为资本市场创新注入新的活力。二、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包括哪些内容?为了推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顺利开展,深交所制订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对《试点办法》框架内容作了进一步细化。《试点业务指南》包括八个章节九个附件,既明确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备案登记表、募集说明书及合格投资者风险认知书等材料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同时还明确了备案、转让服务及信息披露申请的渠道和程序。三、中小微型企业如何向深交所提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申请?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备案申请,由私募债券承销商通过深交所会员业务专区办理,并以便捷、快速的电子化方式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包括备案登记表等十二项文件。自2012年5月23日起,深交所先以书面形式接受发行人备案申请,6月中旬会员业务专区网站改造及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深交所将正式启用备案申请在线提交电子化渠道。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登记表包括哪些内容?为了便于发行人、承销商申报备案情况,提高备案工作效率,深交所设计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备案登记表。备案登记表涵盖了发行人经营范围、行业类型、营业收入以及从业人数等相关信息,还包括拟发债项的期限、付息方式、风险提示以及投资者保护机制设计等基本情况,并要求承销商就私募债备案应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声明与承诺。五、深交所备案流程如何设置?深交所对承销商提交的备案材料完备性进行核对,备案材料齐全的,深交所将确认接受材料,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决定接受备案与否,接受备案的,深交所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除了备案流程电子化,深交所还将实行备案过程透明化,主承销商可以通过深交所会员业务专区,实时查询深交所内部备案流程的各项工作进度情况。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者要具备什么条件?由于对发行人没有净资产和营利能力的门槛要求,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完全市场化的信用债券品种,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充分知悉私募债券风险,依据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独立进行投资判断,自行承担风险。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具体要求和流程是什么?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完备的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确认参与私募债券认购和转让的投资者为具备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在接受投资者申请开通私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时,应与其签署《风险认知书》,在合格投资者签署《风险认知书》的下一工作日,证券公司才能为其开通私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限。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如何进行转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以全价方式进行转让。转让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得低于5000张或者交易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试点初期,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仅接受投资者“成交申报”指令,不接受“意向申报”和“定价申报”指令。私募债券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之间自行协商确定。九、中小企业私募债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何进行信息披露?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承销商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试点办法》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试点初期,私募债券信息披露通过深交所会员业务专区进行,由主承销商登录会员业务专区,以电子化方式发布。合格投资者可以委托会员查询中小企业私募债相关公告信息。十、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登记、结算如何办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集中登记,并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结算公司为此制定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后续结算公司将结合私募债券的特点与市场需求,提供逐笔全额、纯券过户等灵活的结算安排,并可提供代收代付等服务。

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的解读

2. 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的发布通知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的通知各会员单位:为推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顺利开展,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现予以发布。试点初期,本所以书面形式接受备案申请,各会员单位可将相关书面材料递交至以下联系人:谭媛 电话:(0755)22388829杨帆电话:(0755)25918582待本所会员业务专区网站技术改造和相关准备工作完成后,各会员单位可通过会员业务专区私募债券业务申请栏目在线提交备案申请材料。私募债券业务申请栏目具体开通时间,由本所另行通知。特此通知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3. 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的介绍

通知关于发布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规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拓宽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试点期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限于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的介绍

4. 深交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的专家评点

多年致力于企业投融资研究的金融证券事务操控专家、私募股权基金运营顾问、公司法律事务危机公关专家、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李增亮认为,我国中小企业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所有者自有资金和向亲友借贷资金,其他融资通道极其狭窄。《试点办法》的正式发布,是我国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精神精髓的重要举措,无疑是为中小企业又打开了一道生存之门。基本解决了之前证券市场门槛高、公司债券发行的准入障碍等诸多不适当因素,中小企业发展有望扭转格局促起发展大好形势。同日发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则是对《试点办法》框架内容的添枝加叶,备案登记表、募集说明书及合格投资者风险认知书等重要材料的内容与格式详实细致,备案、转让服务及信息披露申请的渠道和程序明确,整个融资过程公开、透明,使中小企业开展私募债券具备了可操作性。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则在其微博中表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试点,具有三大战略意义:第一、可以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现状;第二、有利于促进公司债的市场化发行,做大中国直接融资市场;第三、为民间资本及富人、私募、投机者提供高风险投资品种,并能将地下高利贷、非法集资导入正途,让它们阳光化运作。

5. 私募债的业务试点

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012年5月22日分别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 。两所《试点办法》旨在规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拓宽中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根据沪深交易所通知,试点期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限于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且未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据深交所人士表示,首批中小企业私募债品种有望6月中旬推出。两所《试点办法》明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私募债券应由证券公司承销。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期限在一年(含)以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行人可以采取集合方式发行私募债券。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发行人可为私募债券设置附认股权或可转股条款。两所《试点办法》指出,合格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或证券公司进行私募债券转让。私募债券以现货及沪深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转让。采取其他方式转让的,需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通过证券公司转让的,转让达成后,证券公司须向交易所申报,并经交易所确认后生效。根据两所《试点办法》,私募债券的认购和转让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合格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或受让私募债券前须签署风险认知书。上交所《试点办法》列出对合格机构投资者和合格个人投资者具体条件要求。其中,合格个人投资者的条件包括个人名下的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具有两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理解并接受私募债券风险。与上交所不同的是,深交所《试点办法》对合格个人投资者的要求没有明确列示。除合格的投资者外,两所《试点办法》表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参与本公司发行私募债券的认购与转让。承销商可参与其承销私募债券的发行认购与转让。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两所《试点办法》在借鉴公司债现有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大会等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的基础上,要求发行人设立偿债保障金专户,建立偿债保障金机制,规定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采取限制股息分配措施,以保障私募债券本息按时兑付,并承诺若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障金,不以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深交所同日发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指南》,对深交所《试点办法》框架内容进行细化,明确中小企业私募债备案登记表、募集说明书及合格投资者风险认知书等材料的内容与格式要求,同时还明确备案、转让服务及信息披露申请的渠道和程序,其中备案申请拟采用全电子化流程,由证券公司通过深交所会员业务专区办理,备案流程公开,证券公司可实时查询备案工作进度,实现备案流程的公开、透明。有关人士表示,中小企业私募债推出,强化了证券市场直接融资与中小微企业的有效对接,将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新的有效途径,也将对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有望为资本市场创新注入新的活力。

私募债的业务试点

6. 关于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有效吗

随着四川省政府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日前签署《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合作备忘录》,四川、河北成为全国第28、29个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区域。根据备忘录,三方将加强协作,建立沟通机制,引导参与者有序参加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

据统计,截至目前,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甘肃、西藏外,已经全部加入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灵活的融资方式
 
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指中小微型企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2012年5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办法》,宣布了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正式开闸。《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办法》明确了试点期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人为未上市中小微企业,除了房地产和金融类,只要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判断标准即可。
 
与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核准制不同,中小企业私募债采取备案制,由承销商向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交易所对备案材料的完备性进行核对,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接受备案。发行人取得《接受备案通知书》后,需要在6个月内完成发行。
 
在发行期限和规模上,中小企业私募债也宽松不少,暂定发行期限一年以上(通过设计赎回、回售条款可将期限缩短在一年内),暂无上限,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发行规模无限制,但一般不超过企业3年利润总和。
 
据悉,中小企业私募债对发行人资格要求比较宽松。中小企业私募债对于发行人的净资产、经营指标等均没有硬性要求,只要满足工信部标准的中小微企业均可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对财务报告中的利润情况无要求,不受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的限制。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时只需提交最近两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即可。
 
企业信用评级方面,私募债券增信措施以及信用评级安排由买卖双方自主协商确定。此外,虽然《办法》鼓励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担保发行,但并不强制要求担保。
 
对于募集来的资金,中小企业可用来直接偿还债务或补充营运资金,不需要限定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用途比较灵活。后续政策持续支持
 
中小企业私募债启动于2012年,2012年5月22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试点办法》,当天深交所也发布了相应试点办法及配套指南,标志着中小企业私募债正式启动。
 
2012年6月7日苏州华东镀膜玻璃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出备案申请,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接受备案通知书》,当天即发行完毕。是由东吴证券承销的苏州华东镀膜玻璃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规模为5000万元,发行期限为两年,固定利率为9.5%,每年付息一次。
 
不过,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推出后一直不温不火,截至2012年底,沪深交易所共发行了81只中小企业私募债产品,募集资金仅90.83亿元。
 
2013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2013年5月30日下发《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试点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券商开展中小企业可交换私募债券试点业务。
 
截至2013年6月底,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范围已经扩大至22个省级行政区域,沪深交易所共接受了311家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备案,备案金额达到413.7亿元;有210家企业完成发行,募集资金达到269.9亿元。
 
前不久,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另外,证监会也多次强调,要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提高公司类债券融资在直接融资中的比重,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证监会于2013年11月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要积极扩大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地域范围和主体范围,拟引入“新三板”挂牌公司发行中小企业债券;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加快开展可交换债券试点。
 
此外,部分省份的地方政府还对首批私募债申报企业抛出了贴息等财政优惠。
 
华融证券分析师认为从长期来看,在政策支持下,中小企业私募债有望获得爆发性增长。利好中小民企与其他的融资方式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对未上市中小微企业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
 
据统计,在已经完成私募债发行的主体中,民营企业的占比最高。据统计,从发行人类型来看,民营企业共计51家,占比63%;地方国有企业23家,占比28.4%。此外,发行债券的行业则集中在工业、消费和材料行业。
 
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一直被认为是中小企业私募债最大的风险,而债转股条款的存在可以缓解私募债投资人的担忧。所谓投资者转换股份选择权,是指投资者有权选择在行权期限内任一时点以当时的转股价格将持有的私募债券全部或部分转为发行人股份。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中小企业私募债大幅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开辟了中小企业的专属融资渠道,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业内人士认为,现有政策有利于促使中小企业通过发行私募债,参与资本市场活动,提升自身在资本市场的知名度,更有利于其今后通过创业板或者中小板融资活动的开展。
 
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业务指南》规定,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倍。鉴于发行主体为中小企业,信用等级普遍偏低;且为非公开发行方式,投资者群体有限,发行利率高于市场已存在的企业债、公司债等。据中债登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去年6月底,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平均利率为9.1%,相对于银行理财5%-6%的年化收益,中小企业私募债对投资者还是有一定的吸引力.

7.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证上〔2020〕429号各市场参与人:为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企业流动资金管理需求,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现就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是指依照《证券法》《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则公开发行的、期限为1年及以下的公司债券,具体期限由发行人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二、试点期间,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并在本所上市的发行人,应当具备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符合适用本所公司债券优化审核程序要求,且最近三年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或最近一年末的速动比率大于1;(二)综合实力较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健全的证券公司;(三)经本所认可的其他条件。根据试点开展情况,本所将适时调整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试点范围。三、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可以单独编制申请文件并单独申报,也可与其他期限的一般公司债券编制统一申请文件并统一进行申报。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实行余额管理。发行人在注册文件有效期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待偿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规模。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发行人可自主确定发行期数和每期发行规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统一申报的,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申报的短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四、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参照现行规定执行,发行人应当进行主体信用评级,同时可自主选择是否进行债券信用评级。五、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与债券期限保持合理匹配,募集资金限于偿还一年内到期的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于长期投资需求。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合理解释融资需求。补充流动资金的,需在申请文件中匡算流动资金缺口并提供依据。发行人应当加强现金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披露资金运营内控制度、资金管理运营模式、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等内容。六、发行人在注册规模内首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应当根据本所相关规定履行发行前备案程序;后续发行时,如果注册文件未涉及财务数据更新且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事项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在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直接发行。七、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后续发行时,发行人经营和财务情况无重大不利变化且未发生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事项的,发行人可适当简化披露募集说明书中发行人基本情况、财务会计信息等相关章节,其他内容可以索引首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方式披露。简化后的信息披露内容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收入构成表及主要财务指标表;(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说明原因。八、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或以上,同时满足《关于发布的通知》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短期公司债券,可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且其现券交易可采用多边净额结算方式。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调整为AA(不含)以下时,其公开发行短期债券交易方式调整及相关事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调整债券上市期间交易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A(不存在次级条款等影响债项评级的相关契约条款)且采用多边净额结算方式的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的质押券种。九、本通知发布前已经取得核准或注册文件的发行人如果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条件,可在履行发行前备案程序时明确短期公司债券发行安排,并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明确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十、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对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是否符合试点范围、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信息披露等是否符合本通知相关要求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并监督发行人按照规定和约定使用募集资金。十一、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上市交易未尽事宜按照本所现行规定执行。十二、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自律监管机构等对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工具余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十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知发布前,本所其他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特此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5月21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业务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8. 私募债的试点范围

截至2012年10月,已经获准进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试点的13个省区市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山东、江苏、浙江、湖北、安徽、内蒙古、贵州、福建,从首批6个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市向中西部扩展,呈现出全国铺开的局面。